农业部门应当如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

coolpad2023-02-13  16

农业部门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方式:农业行政部门作为农业生产环节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一是要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他们对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认识,提高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意识、能力和责任。

【法律依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公布。

监督抽查检测应当委托符合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抽取的样品不得超过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数量。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大米的农业投入品标准有GBT19266、GBT20040、GBT22438、GBT18824四种。GBT19266被称为五常大米,口感较好,GBT20040被称为方正富硒米,所含的硒元素较高,GBT22438被称为原阳黄金晴,由国外引进,松软香甜,GBT18824被称为真盘锦大米,口感极佳。

农业投入品:它是指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添加的物质,包括农药、兽药、农作物种子、水产苗种、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植保机械等农用生产资料产品。

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它是指为了防止不合格农业投入品用于农业生产,由农业部或者省级农业部门组织检测机构和相关管理机构对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予以公告和处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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