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师,下设的团的个数也是不同的。一般装甲师6个团,机械化步兵师6个团,轻型机械化步兵师5个团。
具体的师编制如下:
1、装甲师,下设6个团(2个装甲团、1个机械化步兵团、1个火力打击团、1个防空团、1个航空团)。
2、机械化步兵师,下设6个团(1个装甲团、2个机械化步兵团、1个火力打击团、1个防空团、1个航空团)。
3、轻型机械化步兵师,下设5个团(3个轮式机械化步兵团、1个轻型火力打击团、1个突击运输航空团)。
团编制
由若干个营(或连)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师(或旅)。直属于军(集团军)以上单位的称独立团。为基本战术部队,是具有一定职能和权限的教育训练、行政管理单位。
设有领导机关,编有战斗勤务保障分队。由统帅部授予番号和军旗,有的还有自己的独特标志。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区分为步兵团、坦克团、炮兵团、航空兵团、空降兵团、导弹团、工兵团、通信团、防化团、雷达团、汽车团等。通常在师或旅编成内遂行作战任务。
一个师三个团
一个班大约10人 一个排三个班 一个连3个排 加上炊事班等等勤务保障兵 大约有100人 一个营三个连 一个团三个营 一个师三个团 一个军三个师 这样算下来个师有一万多人 一个军4万接近5万人.
扩展资料:
中华民国时期,陆军实行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序列编制和“三三制”的编制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部队分散于各革命根据地,组织规模不同,编制装备不一,一般按军团、军、师、团、营、连、排、班的序列和“三三制”的原则编制。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规模不断扩大,武器装备明显改善。
1948年11月,全军实行统一的编制,纵队改称军,军之上设兵团,其下统一按师、团、营、连、排、班序列和“三三制”原则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新阶段。
在部队编制上,按集中统一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分别确定陆军、海军、空军以及第二炮兵的编制序列和各级建制单位的名称,几经改革,形成了利于作战、便于管理的比较科学的合成军队的编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军队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