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总督级别是从一品,相当于现在的副国级职位。
两江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含今上海市)、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官秩从一品。
从一品就是封建社会九品十八级官制中的第二等级。正品和从品是不同职位的,简单的说,同品阶中,正品比从品官阶稍大。
清代同治前的总督署所在地具体在南京何处有待考证;清代同治三年(1864年)后总督署位于南京城正中(今南京总统府内),明汉王府旧址,太平天国天王府,民国时期辟为国民政府所在地,建国后先后作为江苏统战部、民革江苏中央、江苏省政协所在地,现为中国近代史博物馆。
扩展资料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清朝官制有九品十八个级别,分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
清朝中央官职分中枢部、佐理部和帝室部三类。例如内阁、军机处、六部等。清朝地方官职分文官、武官等几类,例如总督、巡抚、将军、提督、等。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清初官制,大体承明之旧,只是对明朝官制中突出的弊端稍加厘革。直到雍正、乾隆时候,才逐步调整,从而稳定下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两江总督
江南和江西。
1368年朱元璋定都南京,把南京及周边的府、州直辖于中央,这些地区统称为直隶。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实行两京制。为了区别,称留都南京周边直隶于中央六部的府、州为南直隶。
清军入关后定都北京,废除了南京的留都地位,于是改称南直隶为江南省,江南省包括现在的江苏、安徽两省。康熙年间正式将管辖江南省和江西省的官员正式定名为两江总督,两江之称由此而来。
江南地理位置:
江南富庶之地,赋税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地位太重了,故在顺治十八年将江南省拆分为江南左和江南右。康熙六年,江南右取境内最大的两府:江宁府和苏州府首字,改称为江苏省,江南左取安庆府、徽州府首字,称为安徽省。安徽、江苏二省之名由此而来,沿用至今。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施行的是督抚制。在全国设八大总督,划分23个省。每个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为巡抚,管理省辖区内的行政事务。总督管辖两个或者三个省,负责行政和军事,但倾向于军事。巡抚为正二品,总督则为一品或二品,两者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都是直接对皇上负责,但是实际上的总督权利比巡抚要大的多。
江南和江西。由于清初江苏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
两江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含今上海市)、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官秩从一品。
由于清初江苏(含今上海市)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太平天国运动之前其职位多由满人担任,之后汉人渐多。
扩展资料:官职沿革
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
清顺治二年(1645年),于明南直隶辖地设立江南省,省府位于江宁(今南京)。康熙六年(1667年)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
康熙元年,操江事务划归江南总督管理。康熙二十一年仍合,正式定名为两江总督。雍正元年,授与历任两江总督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之官衔。
道光十一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自同治五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五口通商事务,授为南洋通商大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两江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