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左右的时候发放。其实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应该是按月发放给学生,但是大部分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选择按学期发放给学生,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一般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进行发放,也就是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左右。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而设立的,大一入学后即可申请。申请者需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户籍地乡、镇、县民政部的贫困证明)、监护人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书、以及助学金申请表,将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学校,等待学校的评定结果即可。
资助金额根据学校分档情况以及申请者被评定的档次而定。助学金分档情况分别为4000、3000、2000,每年评一次。
国家助学金通常在11月至12月之间发放。按国家的规定,国家助学金应该按月发放给学生,一般来说应该按十个月发放,除了9、10月份尚在申请审批阶段无法准时按月发放外,其他月份都应该定时发放,上级部门下拨国家助学金时,一般分为秋季和春季两笔各五个月的款项,大多数学校会在寒暑假来临前发放到位。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