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什么?


音乐是用组织音构成的听觉意象,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与社会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也是最能即时打动人的艺术形式之一。旋律响起人们往往无法抗拒的立即处于音乐的氛围当中,使人忘却烦恼,净化心灵。

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有自己表情达意、塑造艺术意象的表现形式。比如舞蹈是通过肢体动作、面部表情,绘画是通过线条、色彩、构图,文学是通过字、词、句、篇来体现艺术意象。通常,人们正是以表现手段的不同来区分艺术的不同种类,例如不同的乐器。音乐还能表现出乐手们和音乐创作者的用心。

扩展资料:

音乐以声音为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意象的塑造,以有组织的音为材料来完成的。因此,如同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一样,音乐是声音的艺术。这是音乐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作为音乐艺术表现手段的声音,有与自然界的其他声音不同的一些特点。

任何一部音乐作品中所发出来的声音都是经过作曲家精心思考创作出来的,这些声音在自然界是可以找到,但是没有经过艺术家们别出心裁创作与组合,是不能成为音乐的。所以,无论是一首简单的歌曲,还是一部规模宏大的交响乐,都渗透着作者的创作思维与灵感。

音乐应该是通过有组织的音所塑造的听觉形象来表达创作者的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现实生活,使欣赏者在得到美的享受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的一种艺术。

音乐通常表述为:

1、 音乐是听觉艺术。音乐是听,这是音乐的本质。

2、 认识音乐和音乐美的起点,是音乐的感性材料。

3、 音乐的音响标志着它的存在。

4、 对音乐的本体研究,是有关音乐感性材料、形式构成规律以及如何表达内容等问题的研究。

对“音乐” 的不同表达方式有——

“乐本体”的表达方式:“音乐文化”、“音乐就是一种文化”、“音乐作为人类文化行为方式”。音乐存在三要素是行为、观念、形态;

“音本体”的表达方式:“纯音乐”、“音乐本身”、“绝对音乐”。音乐构成三要素:节奏、旋律、和声。

“音本体”观念就是视音乐为“音响及其运动形式”。将音乐感性材料上的特殊性视为音乐的本质。进而认为音乐是自律的。将音乐的存在视为音响形态上旋律、节奏、和声这“三要素”的存在。“音本体”观念在音乐经验和音乐教育中的局限表现在:忽视音乐在人类各类文化事项中具有多种功能;强调审美欣赏中的聆听(“以审美为核心”),立美训练不足;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多元文化价值观的建立。“音本体”观念在理论研究中的局限表现在:忽视在多元文化环境中、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有大量性质各异的音乐事例;强调重视音乐形态分析,轻视对音乐整体文化现象的把握;缺乏对音乐学在音乐学科建设整体构成中具引领价值、提升学科和教育品格的认识。

“乐本体”观念是在音乐哲学美学的本体论研究中,对音乐的存在方式以哲学思考而产生一个理论范型。与“音本体”构成一对理论范型。这是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背景下产生的、特有的理论范型。“乐本体”理论范型视音乐为人类文化行为方式之一种,而非音响形态,这是与西方传统音乐学最明显的区别——故曰“分水岭”。

“乐本体”的理论框架:

1、行为的存在。音乐行为的存在,大致分为操作行为与参与行为两类。

2、形态的存在。音乐形态的存在,可分为音响形态与物化形态这两类不同的存在。

3、意识(观念)的存在。其存在即是内化的、也是外化的存在。

由于音乐是艺术的一种,所以它作为艺术在其所起的作用和所得到的效果等方面应该和其它艺术形式是一样的。这一方面的内容,由音乐欣赏、音乐美学和音乐评论等学科去研究。音乐艺术和其它艺术形式所不同的只是使用的材料和构成艺术作品的种类。在这里,用什么来组织音和如何塑造听觉形象就是音乐理论所研究的两个重要方面。其中,后者由和声、复调、曲式、乐器法和作曲法等学科所考虑。而前者由于所包含的内容是其它一切音乐理论的基础,所以有人就直接把它叫做《音乐理论基础》;也有人称之为《音乐基本理论》;还有人简称为《基本乐理》。而公认把《乐理》作为这一门学科的专用名词。

不同的国家和民族有不同的社会环境和不同的文化背景,因而也就应该有不同的音乐实践和不同的音乐理论。从表面上看,中国音乐也有五声七音十二律,也有类似西方节拍中2/4和4/4的一板一眼和一板三眼等,但在中华民族传统哲学思想的氛围中形成的中国音乐则和西方音乐有着本质的不同。中国音乐理论遵循的是“音无定高,拍无定值,谱无定法;演奏(或演唱——下同)者应根据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去塑造音乐形象”,简而言之,是一个开放的音乐体系;而西方音乐理论——尤其是乐理——则讲究的是“音高和音值是构成旋律的基本要素,必须按谱演奏。任何改变音高或音值的做法必将改变音乐形象”,是一个封闭的音乐体系。二者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因此也就各有其特点:中国音乐尊重演奏者的第二次创作,因为他促进了音乐的发展;而西方音乐则强调原创作者的劳动,因为他是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中国的“三无”并不是可以毫无章法地随心所欲,演奏者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并对其所演奏的音乐有充分的理解,这样才能保证所塑造的音乐形象大同小异,在继承中有所发展。而“按谱演奏”则由于记谱法的不完善并不能保证所塑造的音乐形象完全不走样。不同的演奏家对同一首乐曲演奏出不同的风格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开放的音乐体系对发展和繁荣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但却使初学者无所适从:学习民族音乐的人,必须置身于他所学习的音乐环境中经过长期的熏陶才能逐渐掌握,这就限制了音乐艺术的普及和提高。

音乐是用声音来表达情感与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但不是所有声音都可以看成音乐,它是有规律的乐音与噪音的组合。 它通过旋律、曲式、速度、力度等来表现艺术构思,通过听觉引起人们生理上的刺激和心理上的反应,使大脑和神经系统处于兴奋状态,从而得到美的享受。

音乐也可以看成是一种语言,让聆听者通过听觉感受到创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和心境,从而达到一种思想上的共鸣。音乐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听音乐的时候我们需要静心感受、学会想象,感受音乐的强弱快慢,听音乐的时候,我们所倾听的并不声音本身,而是由听者的想象力用各种方式加以修补过的那种声音。

同时,音乐具有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这就让听众有了丰富的想象空间。同样的歌词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义。这反映了人们在欣赏音乐时,主观意识所产生的作用。同一首音乐,不同的人的感受必定不同,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里对同一首作品的感受也可能是不同的。

在欣赏音乐时,我们要学会用心体会、学会评价。人与人之间存着审美和理解的差异,这些都会影响判断和评价标准,故我们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和丰富的知识,理解作品形式和内容最普遍的审美意义,将日常情感升华至审美的判断。真正的好音乐不会因为时间而流逝,甚至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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