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
刘少奇(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
宋庆龄,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
董必武(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宋庆龄(1981年5月16日授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2年以后)
李先念(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
杨尚昆(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
江泽民(1993年3月27日—2003年3月15日)
胡锦涛(2003年3月15日至今)
第一届全国政协选出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推选林伯渠为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检察署检察长。同日下午3时,首都30万军民齐集天安门广场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全世界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统一六国的顺序可以记为'喊赵薇去演戏!(韩赵魏楚燕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