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审美主体是什么

剑种2023-02-12  29

美学的审美主体是处在审美活动中的人。人只有处在审美活动中才可以称其为审美主体,如果一个人面对着一幅美丽的画作心理却在想着自己的晚餐的话就不能将这个人成为审美主体了。一个人就算是没读过书,不知艺术为何物,但只要当他看到春天花草的新叶时想到了在不远的冬天它们终将化为尘土时,他就是一个审美中的人,也就是审美主体。只要一个人对待世间万物有着一种精神性的思考、体会时他就是审美主体。切记审美主体一定要是人,但不是每个人的每个时刻都可以被称为审美主体的。

审美,是人类理解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与世界(社会与自然)形成的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审美是在理智与情感,主体与客观上的认识理解和感知、评判世界上的存在。审美也就是有“审”有“美”,在这个词组中,“审”作为一个动词,它表示一定有人在“审”,有主体介入;同时,也一定有供人审的“美”,即审美客体或对象。审美现象是以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为基础的,是审美关系中的现象。

审美主体,是审美关系构成要素,能够在一定活动实践中创造美和欣赏美的人,与“审美客体”相对。认识、欣赏、评判审美对象和创造美的社会的人,一般认为,主要由四种人组成,即创作者、欣赏者、表演者和评论者。由于年龄、心理、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的差异,不同的审美主体有不同的审美需要,面对同一审美对象时,会做出不同的审美判断。艺术家创作的艺术品应适合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心理特征的审美主体的水平和审美需要。艺术家作为审美主体,其审美功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影响着他创作的发展倾向及其艺术品的价值。

审美客体,是审美关系构成要素。审美客体即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相对,和审美主体处于审美关系中,是被审美主体欣赏的客观对象,与“审美主体”相对,能与主体构成一定的审美关系,从而引起主体审美活动的客观存在。在审美活动中,一切被审美主体审视感知、体验的,具有审美属性的自然、社会、艺术作品,科学现象等都可成为审美客体。从形态方面讲,包括崇高、优美、悲剧以及戏剧等。在哲学意义上,它是审美活动这一矛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方,客观事物一旦成为审美客体,便寄寓着审美主体的思想、情感、性格、理想等,成为了审美主体内在品质的形象体现。

审美发生标志着审美主客体关系的确立。作为审美活动主体的人与作为审美对象的客体之间的关系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劳动创造了人,劳动使得人和自然区分开来,从而有了主体与客体之分。伴随着人类生产劳动实践的历史进程,主体(社会的人)和客体(自然界)之间,才逐渐形成了包括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等等在内的各种现实关系,审美关系为是主客体价值关系的一种。

作为审美主体的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审美意识。作为审美客体的审美对象,也不是自然存在的客观事物,而是在人类漫长的实践活动过程中,由与人为敌或与人无关的自然转变成的“人化的自然”。所谓人的对象化,则是指人在生产劳动实践中,通过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和享受,使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中体现出来。因此说,审美客体既有自然性,又有社会性。

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都是人类漫长实践活动的产物,它们是同一历史过程的两个方面。创造了人的对象世界,外部自然界被“人化”而成为审美客体。实践又创造了对象的主体,主体的五官感觉也相应地被人化而产生审美感受。与此同时,也是实践使得主客体之间发生了关系,并进而形成了审美关系。这个漫长的历史进程积淀在审美关系中,体现在客体便是审美价值的产生,体现在主体便是审美心理结构和审美感受的形成。

审美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但它又不仅是客体的自然属性;审美价值不是主观的产物,但它又并不是与主体无关。审美价值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是实践基础上主客体的统一,因此,主体的审美感受和客观世界的美都是人类漫长实践活动的产物。

所谓主体,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对象化了的现实的人。而审美主体则是有着内在的审美需要、审美心理机制,并现实地承担着审美活动的人。

审美主体的性质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审美主体是在具有了社会属性前提下的个体性与群体性的统一。马克思指出:

人是一个特殊的一个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同样地他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主体的自为存在,正如他在现实中既作为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③

作为审美主体,人既是一个特殊的、有着自己的思想情感、审美理想、情趣爱好等的个体,同时又是一个“总体”的社会人,他的一切思想行为都必须与社会的总体观念保持某种一致性。审美主体的个体性特征表明,随着生产劳动的发展,随着劳动过程中主体能力的丰富和发展,个体已经摆脱了只有依靠集体才能生存的状态,可以在日益丰富的物质条件基础上,独立地进行审美活动,并充分展现自己的个性。然而,审美主体的情趣爱好、思想情感、审美理想等,又不能完全违背一定的社会意志,而必须纳入整个社会思想意识之中,才能有其存在的充分必然性。任何片面夸大审美主体的个体性而贬低群体性,或片面抬高审美主体的群体性而忽视个体性,都无法真正把握住审美主体的性质。 审美主体的心理机制是在人类长期的生产劳动过程中形成、丰富和发展起来的。前面讲到,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生产劳动具有双重品格,一方面,人通过生产劳动的形式实现着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在交换过程中,人有目的地改造了客观世界,同时也催生了人的审美意识,促成了审美的发生;另一方面,人类生产劳动也创造了人本身,使人成为“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的社会的人。

正是在这一人类生产劳动的发展过程中,主体的审美感受力与审美心理机制才得以从对象的实用价值的认识中区别出来,日益得到丰富和独立的发展。这就表明,虽然主体的审美心理机制在日后已越来越远离一般的生产劳动过程,但在根本上,它却始终是人类生产劳动的产物。正像普列汉诺夫在《没有地址的信》里谈到审美趣味时所指出的:“审美趣味总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的,因此,不论在这里和那里,审美趣味的状况总可以成为生产力状况的准确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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