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连长是连队党支部副书记,政治上受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监督。连长和政治指导员平级,都是正连级,分工负责连队的军事工作和政治工作。连长一般配备通讯员。
正连干部如果到年限还不能晋升的话,就会转业复原,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军令_2018_59号)第七十四条和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副师职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副局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副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级军官(副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级文职干部)。
正师职和专业技术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六、五、四级文职干部),正团职、师级和专业技术八、七、六、五、四级军官(处级、局级和专业技术八、七、六、五、四级文职干部),正营职、团级和专业技术十、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正科级、处级和专业技术十、九、八级文职干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七级文职干部)。
连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军官(科员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下文职干部) 。
部队的正连职对应地方政府都是科员。
部队的正连、副连职对应地方政府都是科员,副营级到副师级对应地方职务分别为依次为副科(副主任科员)、正科(主任科员)、副处(助理调研员)、正处(调研员)、副厅(巡视员)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一次是抗日战争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订的军衔等级都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行。
空军上校为空军副师职(正旅职)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武警上校为武警副师职警官和正团职警官的主要警衔。
陆军中校为陆军副团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海军中校为海军副团职军官的主要军衔,空军中校为空军副团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武警中校为武警副团职警官的主要警衔。
陆军少校为陆军正营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海军少校为海军正营职军官的主要军衔,空军少校为空军正营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武警少校为武警正营职警官的主要警衔。
陆军上尉为陆军副营职军正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海军上尉为海军副营职军官和海军正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空军上尉为空军副营职军官和正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武警上尉为武警副营职警官和正连职警官的主要警衔。
陆军中尉为陆军副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海军中尉为海军副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空军中尉为空军副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武警中尉为武警副连职警官的主要警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解放军军衔等级
百度百科-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