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垃圾是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按照《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 25175-2010),大件垃圾指重量超过5kg或体积大于o.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而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
大件垃圾应先进行环境化的处理后再资源化利用。大件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后,经专业的资源循环企业进行拆解,对可循环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再利用,对重金属和有毒物质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大件垃圾应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储存和分类收运。
大件垃圾的定义、分类、收集和利用执行《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25175-2010)。
各个地区都也有大件垃圾处理的方法。
小区:小区都设立有大件垃圾放置站点,给小区居民丢弃沙发、床垫等大件物品的地方。
街道:主要是请回收公司进行上门回收,其次是丢弃于街道设立的大件垃圾站点。
这些垃圾处理流程的是进行分选、回收、破碎、焚烧或填埋。像园林和木材类的大件垃圾可以直接用粉碎机粉碎进行再次利用,像我们发电厂发电,还有生物质能使用等等,都是可以的,像长沙中能装备就是专门做粉碎机的。
而其他的大件垃圾一般由运载车进行装运,运送到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大件垃圾处理,最后进行焚烧或填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