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拓展资料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参考资料股东——百度百科
股权性质分为: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类型分为:法人、自然人。
股东是指持有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并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人,以及其他工商合营企业的投资者。严格来说,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内涵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内涵: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依法成立后继续取得股权,并对公司具有权利和义务的;股份公司股东,是指依法取得公司股份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对公司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人。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根据实际出资是否符合登记,我们将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出资或参股公司的投资者,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册和其他材料中记录为不同的投资者。隐名股东也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其出资额与正常情况下记载的出资额一致的股东。
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根据股东的身份可以分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是指行使股东权利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各类非营利法人、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自然人的股东。
创始股东和一般股东:
根据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和条件,可分为创始股东和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组织、设立公司、签署公司章程或者签署、盖章公司章程、认缴出资、承担公司成立相关义务的人。创始股东也称为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是指因出资、继承和接受捐赠而获得公司出资或股权,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股东。
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
根据股东的数量和影响力,可将其分为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分为绝对控股股东和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为有限责任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或者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