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保护和就地保护的区别易地保护和就地保护的区别是什么

小茴香的吃法2023-02-09  48

1、易地保护:某些野生动物因为栖息环境不复存在、种群数量极少或难以找到配偶等原因,使物种生存和繁衍受到严重威胁。为了保护这些野生动物,把它们从栖息环境中转移到濒危繁育中心等地,进行特殊的保护和繁殖管理,然后向已经灭绝的原有分布区实施“再引入,以恢复野生种群,称为易地保护。他的首要工作包括引种、驯养、繁育及野化等环节。

2、就地保护:是指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包括风景名胜区的方式,对有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生物及其栖息地予以保护,以保持生态系统内生物的繁衍与进化,维持系统内的物质能量流动与生态过程。建立自然保护区和各种类型的风景名胜区是实现这种保护目标的重要措施。

对有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生物及其栖息地予以保护,以保持生态系统内生物的繁衍与进化,维持系统内的物质能量流动与生态过程时就地保护。

某些野生动物因为栖息环境不复存在、种群数量极少或难以找到配偶等原因,使物种生存和繁衍收到严重威胁。为了保护这些野生动物,把它们从栖息环境中转移到濒危繁育中心等地,进行特殊的保护和繁殖管理,然后向已经灭绝的原有分布区实施再引入,以恢复野生种群时易地保护。

扩展资料

就地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等。就地保护主要指建立自然保护区。我国于1956年在广东省肇庆市的鼎湖山,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

截止到1999年底,我国建成自然保护区1 146个,约占陆地国土总面积的8.8。到2000年初,我国已经有16个自然保护区加入到“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中。到2003年3月23日,我国已经有26个自然保护区加入到联合国的“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地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易地生态保护

利:有利于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使濒危生物能在一个稳定适宜的条件下繁衍。

弊: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结构

不利于长期发展。

所以,在生物保护方面

通常是就地保护、易地保护、法制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来保护生物的!!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望能采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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