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的成语有不拘一格、别具一格、格格不入、格杀勿论、格物致知、不名一格、格古通今、格高意远、格杀不论、格杀无论等。
字源演变:
古代施酷刑的刑具。《吕氏春秋·过理》:“糟丘、酒池、肉圃为格。”高诱注:“格,以铜为之,布火其下,以人置上,人烂堕火而死。”《史记·周本纪》载,纣施“炮格之刑”。一作“炮烙”。见“律令格式”。
古籍解释:
说文解字:
木长儿。 以木长别于上文长木者。 长木言木之美。 木长言长之美也。 木长皃者,格之本义。 引伸之长必有所至。 故释诂曰。 格,至也。 抑诗传亦曰。 格,至也。 凡尚书格于上下,格于艺祖,格于皇天,格于上帝是也。 此接于彼曰至。 彼接于此则曰来。 郑注大学曰。
格,来也。 凡尚书格尔众庶,格汝众是也。 至则有摩杚之义焉。 如云格君心之非是也。 或借假为之。 如云汉传曰假至也,尚书格字今文尚书皆作假是也。 有借格为庋阁字者。 亦有借格为扞垎字者。 从木。 各声。 古百切。 古音在五部。
不拘一格[bù jū yī gé]
拘:拘泥,限制。格:规格,标准。指不受某种规格、方式等的束缚。
别具一格
[bié jù yī gé]
另有一种独特风格。
格格不入
[gé gé bù rù]
相互抵触,不投合。[反]气味相投。
格杀勿论
[gé shā wù lùn]
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可把行凶或犯罪而拒捕的人当场打死,却不以杀人论罪。
格物致知
[gé wù zhì zhī]
格:推究。致:求得。推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格其非心
[gé qí fēi xīn]
心怀不满,暗中发泄。
降格以求
[jiàng gé yǐ qiú]
格:规格,标准。降低标准去寻求。
聊备一格
[liáo bèi yī gé]
姑且算是具备了一个规格,表示暂且用来充数。
有耻且格
[yǒu chǐ qiě gé]
谓人有知耻之心﹐则能自我检点而归于正道。
格高意远
[gé gāo yì yuǎn]
谓文章的格调高雅,含意深远。
格物穷理
[gé wù qióng lǐ]
穷究事物的道理。
形格势禁
[xíng gé shì jìn]
格:阻碍,限制。指受形势的阻碍或限制。也作“形禁势格”。
三等九格
[sān děng jiǔ gé]
犹三六九等。
格格不吐
[gé gé bù tǔ]
谓有所格碍,不能尽情论述。
训格之言
[xùn gé zhī yán]
指可以奉为行为准则的教诲之言。
致知格物
[zhì zhī gé wù]
推究事物的道理,方能获得不尽的知识。
穷理格物
[qióng lǐ gé wù]
清末译词。指国家设的科学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