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指企业生产和销售化妆品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其式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3、自2017年1月1日起,统一启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持有的原《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自动作废。
扩展资料
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统一印制,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和换(发)证的实际需要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申请领取。
二、为保证核发和换发许可证工作统一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检查要点的要求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方可发放生产许可证。对一些生产条件简陋、生产管理混乱、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不予换发新的生产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适时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三、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换证工作的时限要求,确保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证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没有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总局关于统一启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2号)》
一、深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前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1、生产设备配置图。
2、营业执照。
3、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签订的委托书。
6、企业质量管理文件。
7、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
8、施工装修说明。
9、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
10、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11、厂区总平面图。
(二)受理。
(三)审核。
(四)发证。
二、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条件
1、监管部门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2、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扩展资料
广东省《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中规定:
第一条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制度。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其式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 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第四条 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换证申请。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换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 牙膏类产品的生产许可工作按照本公告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在化妆生产许可证左下角看。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指企业生产化妆品应当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例行(型式)检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