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类型及作用:
1、根据时间的长短,可以把计划分为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长期计划描述了组织在较长时期(通常为五年以上)的发展方向和方针,规定了组织的各个部门在较长时期内从事某种活动应达到的目标和要求,绘制了组织长期发展的蓝图;短期计划具体地规定了组织的各个部门在目前到未来的各个较短的阶段,特别是最近的时段中,应该从事何种活动,从事该种活动应达到何种要求,从而为各组织成员在近期内的行动提供了依据。
2、从职能空间分类,可以将计划分为业务计划、财务计划及人事计划。组织通过从事一定业务活动立身于社会,业务计划是组织的主要计划。业务计划的内容涉及“物、供、产、销”;财务计划的内容涉及“财”;人事计划的内容涉及“人”。
3、根据涉及时间长短及其范围广狭的综合性程度标准,可以将计划分类为战略性计划与战术性计划。战略性计划是指应用于整体组织的,为组织未来较长时期(通常为5年以上)设立总体目标和寻求组织在环境中的地位的计划。战略性计划显著的两个特点是:长期性与整体性。
4、根据计划内容的明确性标准,可以将计划分类为具体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具体性计划具有明确的目标;指导性计划只规定某些一般的方针和行动原则,给予行动者较大自由处置权,指出重点但不把行动者限定在具体的目标或特定的行动方案上。具体性计划虽然更易于计划的执行、考核及控制,但是它缺少灵活性,而且它要求的明确性和可预见性条件往往很难得到满足。
5、根据计划的程序化程度,可以将计划分为程序性计划和非程序性计划。西蒙把组织活动分为两类:一类是例行活动,指一些重复出现的工作,这类活动具有一定的结构,针对这类活动所制定的计划是程序性计划;另一类活动是非例行活动,这些活动不重复出现,在过去尚未发生过,或其性质和结构捉摸不定或极为复杂,针对这类活动所制定的计划是非程序性计划。
计划的制定实质是管理目标的细分和实现过程,因而,它是有一定前提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明了计划的目的、本部门的任务和职责;(2)挑选最佳人员,以配备到关键的职位上;(3)为了目标的实现制定一些行为约束办法。 计划的制定主要由高级管理人员来承担。计划的酝酿过程实际上是与不同的利益集团、社会不同成员谈判的过程。因此,制定计划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以保证计划的合理性。这些步骤包括:(1)目标的分类;(2)对现状作深入的调查和评估;(4)权衡各种计划,选择实施路径;(4)确定最佳的方法。 在公共管理中,计划的作用是积极的,它可以使管理活动不至于受到外来变化因素的干扰,沿着既定的目标进行;它有助于细分目标,激发思维。公共管理人员通过计划,自然也获得了评价工作的工具。计划的一个特点是目标的确定,据此,社会就可以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一定的目标上,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 从现实来看,由于管理成本的日益提高,对公共事务(如公共工程)的投资也比以往大得多,这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要求尽可能地减少惰性、拖拉,保持工作人员之间的协调和默契,杜绝资金的浪费。在制定计划的时候,必须牢记这样一个原则,即给予公共管理人员对所执行的计划提出问题的权利,这对计划的顺利实施是至关重要的。 一项好的计划能引导不同部门和单位围绕公共管理的中心目标规范管理行为,并经常对照检查。由于各部门会根据计划采取最佳的组织和管理行为,避免了各自为政,因此,计划本身还能产生效率和协调的效果。值得一提的是,对下属而言,计划还具有规范和约束的作用,使上级部门对下属的监督和工作绩效的衡量有一个基本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