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甲法是西汉时的易学家京房先生根据易学原理总结的。
京房本姓李,字君明,其人好钟律,知音声,推律自定为京氏。师从焦延寿。焦氏字赣,著有《焦氏易林》,是当时的大易学家,汉元帝时,焦氏为朝中三老之一。
焦氏随孟喜学易,授之于京房. 京房总结创造的纳甲法对后世影响很大,不仅为后世用于卜筮的“火珠林”奠定了理论基础,还由东汉魏伯阳真人援以入《周易参同契》,阐述内丹修炼之理,成为丹道的理论基础之一。
“火珠林法”经唐末麻衣道者整理,传至明清,由刘伯温著《黄金策》系统总结,遂进一步传播,成为近代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占卦预测的方法。
纳甲法
将十干纳于八卦,并与五行、方位相配合。即乾纳甲,坤纳乙,甲乙为木,表示东方;艮纳丙,兑纳丁,丙丁为火,表示南方;坎纳戊,离纳己,戊己为土,表示中央;震纳庚,巽纳辛,庚辛为金,表示西方;乾纳壬,坤纳癸,壬癸为水,表示北方。
甲为十干之首,举一以概其余,故名。“纳甲之说出于京房、焦贡之占法”(俞谈《读易举要》卷三);“京房之易言飞伏纳甲而已,费直之易言乘承比应而已,至魏伯阳作《参同契》借易以明丹诀,始言甲壬乙癸之方位”(《四库提要(子部七)·易通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纳甲
纳甲 汉代易学术语。由西汉易学家京房创造的筮法。
将十干纳于八卦,并与五行、方位相配合。即乾纳甲,坤纳乙,甲乙为木,表示东方;艮纳丙,兑纳丁,丙丁为火,表示南方;坎纳戊,离纳己,戊己为土,表示中央;震纳庚,巽纳辛,庚辛为金,表示西方;乾纳壬,坤纳癸,壬癸为水,表示北方。
甲为十干之首,举一以概其余,故名。“纳甲之说出于京房和局、焦贡之占法”(俞谈《读易举要》卷三);“京房之易言飞伏纳甲而已,费直之易言乘承比应而已,至魏伯阳作《参同契》借易以明丹诀,始言甲壬乙癸之方位”(《四库提要(子部七)·易通变》)。
《周易参同契》以震、兑、乾、巽、艮、坤六卦表示一月中阴阳的消长,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干表示一月中的日月地位。如震表示初三日的新月,受一阳之光,昏见于西方庚地;
兑表示初八日的上弦月,受二阳之光,昏见于南方丁地;
乾表示十五日的望月,受三阳之光,昏见于东方甲地。这叫做望前三候,象征阳息阴消。
巽表示十六日的月象由圆而缺,始生一阴,平旦没于西方辛地;
艮表示二十三日的下弦月,复生一阴,平旦没于南方丙地;
坤表示三十日的晦月,全变三阴,伏于东北。这叫做望后三候,象征阳消阴息。
坎离二卦配戊己,居中央代表日月本位,在丹道上则代表药唤陆让物,这是较为通行的“纳甲法”,卜(占)家以卦又分配干支五行,道士讲坎离铅汞之要和进退行持之候,
即本此。据《困学纪闻》引《汉上易》注云:悉闭“纳甲之法不尽相同,如扬雄、葛洪所言又异于京房。”
1.纳甲指卦或爻的纳(配)干支,甲代表干支。
2.常规纳甲法由西汉易学家京房公开的占法原则:将十干纳于八卦,并和五行、方位相配合。
3.即乾纳甲,坤纳乙,甲乙为木,表示东方。
4.艮纳丙,兑纳丁,丙丁为火,表示南方。
5.坎纳戊,离纳己,戊己为土,表示中央。
6.震纳庚,巽纳辛,庚辛为金,表示西方。
7.乾纳壬,坤纳癸,壬癸为水,表示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