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妹不可以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明确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亲兄妹是属于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是绝对不可以结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上的兄妹可以结婚,但是有前提条件,男女双方不能是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而且结婚必须要先解除法律拟制关系,才可以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