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反什么侵犯劳动者权益的

卡门序曲2023-02-05  19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集体合同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企业与劳动者的纠纷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付出劳务是劳动者的义务,相对应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取得报酬权、安全权、休息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3、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4、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行为一:迟到扣工资

有些公司对于上班打卡的事情抓得非常严格,迟到一分钟就要扣200,工作一天还挣不到200呢。理论上,既然上班是明码标价的,公司花钱买员工的时间,那么员工少的那一分钟就应该是扣那一分钟的工资了,员工另外工作的时间段的工资还是必须支付到位的,这是员工的法一律权益。

违法行为二:加班不给加班费、只能调休

《劳动法》规定的是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个小时,超出工作时间部分需要支付150%的加班费,在周六周日法定休息日工作的属于加班,需支付200%的工资,不过可以用补休来替代加班费,而法定节假日上班的,需要支付300%的工资,而且不能用所谓的补休来替代需要支付的工资。

这个法律制度真正能遵守的恐怕就是国企了,还有那些早就为人所知的公司了,甚至工厂都会遵守,而绝大部分公司都违反了法律的。

违法行为三:不给员工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般都会有两份,或者三份,三份的就是有第三方派遣公司的,而一般都是企业和员工各自一份,有些不规范的公司就只有一份,然后公司自己留着,员工没有,这肯定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四:强制在休息日培训

员工培训也是作为员工工作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不管是在工作日还是在休息日,员工培训都要算工资,甚至在休息日做培训都是属于加班的范畴,都要支付加班费,除此之外只要?是公司牵头去做的活动,比如一场篮球比赛之类的,都属于员工上班。这个法律法规有点超出多数人的常理,

违法行为五:不开具员工离职证明

正式员工只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辞职书,到时间就可以直接离开了,而公司就需要在员工提交辞职的时候就开展辞职手续,并依法给员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书,15日之内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可以这么形容,员工辞职是单方面开始的,公司需要配合员工在剩下的30天内完成工作交接和辞职程序。

劳动者毕竟是属于弱势的一方,《劳动法》也有很多条款就是明确保护劳动者的利益的,如果公司不注意,违反了那些法律法规,到时候和劳动者出现纠纷,公司必败。

所以不管公司是怎么样的情况,毕竟是在法治社会存在着,大家都是为了挣点钱,还是不要和法律对着干,保证员工的权益,也是能够做大的。可能有些法律法规鲜为人知,不过既然作为公司,那么一定要好好学学《劳动法》,不要再踩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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