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实验室配合比为 水泥:砂子:石子:水= 1:2.12:4.37:0.62,当现场砂含水率3%时,砂子的质量=2.12*(1+3%)=2.18,当石子含水率1%时,石子的质量=4.37*(1+1%)=4.41,水的质量要减少到=0.62-2.12*3%-4.37*1%=0.52
所以施工配合比为水泥:砂子:石子:水= 1:2.18:4.41:0.52
2、1升=0.001立方米,搅拌机(出料容量)为250升即0.25m*m*m
因每立方米混凝土水泥用量为290KG,现在实际容量为0.25m3时,水泥需要0.25*290KG=72.5KG
根据施工配合比得:水泥:砂子:石子:水= 1:2.18:4.41:0.52=72.5KG:158.05KG:319.73KG:37.7KG
以上就是需要的材料用量。
扩展资料:
调整量=(该级超径量与逊径量之和)—(次一级超径量+上一级逊径量)
试验室所确定的配合比,其各级骨料不含有超逊径颗粒,且以饱和面干状态。但施工时,各级骨料中常含有一定量超逊径颗粒,而且其含水量常超过饱和面干状态。
因此应根据实测骨料超逊径含量及砂石表面含水率,将试验室配合比换算为施工配合比。其目的在于准确的实现试验室配合比,而不是改变试验室配合比。
试验室所确定的混凝土配合比,其和易性不一定能与实际施工条件完全适合,或当施工设备、运输方法或运输距离,施工气候等条件发生变化时,所要求的混凝土坍落度也随之改变。为保证混凝土和易性符合施工要求,需将混凝土含水率及用水量做适当调整(保持水灰比不变)。
矿质混合料配合比例计算
①组成材料的原始数据测定。根据现场取样,对粗集料)细集料和矿粉进行筛析试验。按筛析结果分别绘出各组成材料的筛分曲线,同时测出各组成材料的相对窃度”供计算物理常数备用。
②计算组成材料的配合比,根据各组成材料的筛析试验资料,采用图解法或电算法,计算符合要求级配范围的各组成材料用量比例。
③调整配合比。计算得的合成级配应根据下列要求作必要的配合比调整。
a.通常情况下,合成级配曲线宜尽量接近设计级配中限,尤其应使0.075、2.3和4.75删筛孔的通过量尽量接近设计级配范围中限。
b.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交通量大、轴载重的道路,宜偏向级配范围的下(粗)限。对一般道路、中小交通量或人行道路等宜偏向级配范围的上(细)限。
c、合成的级配曲线应接近连续或有合理的间断级配,不得有过多的犬牙交错,当经过再三调整、仍有两个以上的筛孔超过级配范围时,必须对原材料进行调整或更换原材料重新设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施工配合比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计算书依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J64-2000)以及《建筑施工计算手册》。
一、混凝土配制强度计算
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fcu,0≥fcu,k+1.645σ
其中:σ——混凝土强度标准差(N/mm2)。取σ=5.00(N/mm2);
fcu,0——混凝土配制强度(N/mm2);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取fcu,k=20(N/mm2);
经过计算得:fcu,0=20+1.645×5.00=28.23(N/mm2)。
二、水灰比计算
混凝土水灰比按下式计算:
其中:
σa,σb——
回归系数,由于粗骨料为碎石,根据规程查表取
σa=0.46,取σb=0.07;
fce——
水泥28d抗压强度实测值,取48.00(N/mm2);
经过计算得:W/C=0.46×48.00/(28.23+0.46×0.07×48.00)=0.74。
三、用水量计算
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硬性和朔性混凝土用水量的确定:
1)水灰比在0.40~0.80范围时,根据粗骨料的品种,粒径及施工要求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其用水量按下两表选取:
2)水灰比小于0.40的混凝土以及采用特殊成型工艺的混凝土用水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流动性和大流动性混凝土的用水量宜按下列步骤计算:
1)按上表中坍落度90mm的用水量为基础,按坍落度每增大20mm用水量增加5kg,计算出未掺外加剂时的混凝土的用水量;
2)掺外加剂时的混凝土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其中:mwa——掺外加剂混凝土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kg);
mw0——未掺外加剂时的混凝土的用水量(kg);
β——外加剂的减水率,取β=500%。
3)
外加剂的减水率应经试验确定。
混凝土水灰比计算值mwa=0.57×(1-500)=0.703
由于混凝土水灰比计算值=0.57,所以用水量取表中值
=195kg。
四、水泥用量计算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可按下式计算:
经过计算,得
mco=185.25/0.703=263.51kg。
五.
粗骨料和细骨料用量的计算
合理砂率按下表的确定:
根据水灰比为0.703,粗骨料类型为:碎石,粗骨料粒径:20(mm),查上表,取合理砂率βs=34.5%;
粗骨料和细骨料用量的确定,采用体积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mgo——每立方米混凝土的基准粗骨料用量(kg);
mso——每立方米混凝土的基准细骨料用量(kg);
ρc——水泥密度(kg/m3),取3100.00(kg/m3);
ρg——粗骨料的表观密度(kg/m3),取2700.00(kg/m3);
ρs——细骨料的表观密度(kg/m3),取2700.00(kg/m3);
ρw——水密度(kg/m3),取1000(kg/m3);
α——混凝土的含气量百分数,取α=1.00;
以上两式联立,解得
mgo=1290.38(kg),mso=679.67(kg)。
混凝土的基准配合比为:
水泥:砂:石子:水=264:680:1290:185
或重量比为:
水泥:砂:石子:水=1.00:2.58:4.9:0.7。
所谓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是指指混凝土中各组成材料之间的比例关系。调整步骤:设试验室配合比为胶凝材料:水泥:水:砂子:石子=1:x:y:z,现场砂子含水率为m,石子含水率为n,则施工配合比调整为: 1:(x-y*m-z*n):y*(1+m):z*(1+n)。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是混凝土工程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它直接影响到混凝土的顺利施工、混凝土工程的质量和混凝土工程的成本。
(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依据: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201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GB/T 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 50081–200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和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的相关标准。
(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原则:
1.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能够满足施工的需要;
2.混凝土的强度能够满足设计的要求;
3.混凝土应有良好的耐久性;
4. 在满足上述的要求时,尽量减少成本,增加效益。
200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于2001年4月1日起施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00)。原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55-96)同时废止。
这次改标,主要是对原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96)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