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房屋一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及“两书”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核发。
1、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
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 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五证主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二书指的是《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是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这表明开发商具备了最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发建设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开发商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等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开发商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用以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
1.许可证编号;
2.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3.用地单位;
4.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
5.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6.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由县市级建委建筑业管理处核发,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开发商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由县市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
因为商品房预售阶段没有现房查看,所以产生的纠纷比较多,所以商品房预售五证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提到什么是商品房预售的五证,来为广大购房者详细介绍商品房预售中的必须的硬件资料,防止在商品房预售后产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