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性原则是指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这样才便于同一企业的不同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从而对企业不同期间的经营管理成果有一个直观的了解。
一致性原则并不否定企业在必要时对会计处理方法作适当变更当企业的经营活动或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但要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表批注中加以说明。
一致性原则在中国的CMA管理会计中指的是:亦称一贯性原则,属财务会计原则之一,指各个会计期间所用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应当相同,不得随意变更。
一致性原则是,对每一种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通常有多种会计方法,每一种方法都有规定了可选择的会计方法和程序的范围。在持续经续期间,采用不同会计方法和程序核算的本质和结果应是一致的,但在会计分期这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下,就某一会计期间而言,则是有差别的,其形成的差异,只是时间性差异。为了某一期间或某一时点的会计信息可比,就必须规定会计方法和程序的一致性。
一致性原则也称一贯性原则,它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而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须将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一致性原则属财务会计原则之一,指各个会计期间所用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应当相同,不得随意变更。
扩展资料:
一致性原则注意事项:
(1)一致性原则与可比性原则实际上都是解决会计信息资料可比的问题,其中,一致性是使用一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资料可比,而可比性是使不同企业同一时期的会计资料可比。
(2)一致性原则也不是说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一经选定永远不能更改,而是指不得随意更改。此外,一但更改,也要将改变的原因及其对财务善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3)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是如何影响财务成果的问题,《财务会计》中将作详细的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一致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