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漏报,瞒报,虚报,假报?

ssop2023-02-04  19

对于安全事故报告的其他的情形,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中第五条也有所规定:“《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所以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及时报告事故情况,以便有关机关及时采取有效的方法减少损失,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单位以后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第五条 《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信息,不隐瞒,不虚报。以便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掌握事故发生的全面信息,立即展开救援工作,组织救援。

可以申请补报。

填写纳税申报表,到征收机关补申报,并按规定缴交罚款和滞纳金。

隔月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按正常流程操作是撤销九月份申报重新补报一份正确的申报表,撤销报九月份估计会产生罚款和滞纳金。建议跟管理员商量一下是否可以补报到这个月,这样就免罚款与滞纳金。最好打一份报告给管理员说明情况。

扩展资料:

(一)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二)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偷税处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漏税

1、我们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需要向上级进行一些工作事宜上的汇报,但是有时不小心可能会出现报漏了事项的情况。这样的情况发生后不用着急,也不能想对自己的失误瞒一时是一时,应当立即进行补报将漏报的事项补报上去,这样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对这件事情进行补救。

2、还可以根据不同公司不同的规章制度,来做出相应的不同补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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