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的双名法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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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名法,又称二名法,依照生物学上对生物种类的命名规则,所给定的学名之形式,自林奈《植物种志》(1753年, Species Plantarum)后,成为种的学名形式。正如“双名”字面的意涵,每个物种学名的由两个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种小名),并于其后附上命名者(作者, author(s),但在动物学名引用时常省略作者)。属名字首字母须大写,种加词则否。习惯上,在科学文献的印刷出版时,学名之引用常以斜体表示,或是于学名加底线表示。

例如: Homo sapiens(即智人)。简示如后:

Homo sapiens(种的学名) = Homo(属名) + sapiens(种加词)

Trifolium repens L. (白三叶草的学名二名法表示) = Trifolium (属名, 名词) + repens (种小名, 形容词) + L. (命名者, 林奈名字的通用缩写)

双名法系统的价值体现在它的简便性和广泛性:

同样的名称在所有语言中通用, 避免了翻译的困难任何的一个物种都可以明确无误的由两个单词确定本系统已经在植物学 (始于 1735), 动物学 (始于 1758) 和细菌学 (始于 1980)中广泛应用。

双名法命名格式:属名+种加词(种小名)+命名者(若学名经过改动则由此项,否则不加)。

示例:

Homo sapiens(智人) = Homo(属名) + sapiens(种加词)

Trifolium repens L.(白三叶草) = Trifolium(属名,名词)+ repens (种小名, 形容词) + L. (命名者,林奈名字的通用缩写)。

双名命名法又称二名法,依照生物学上对生物种类的命名规则,所给定的学名之形式,自林奈《植物种志》(1753年, Species Plantarum)后,成为种的学名形式。

属名通常使用拉丁文名词,如果引用其它语言的名词,则必须拉丁化。种加词大多为形容词,也可以为名词的所有格或为同位名词。当形容词作种加词时,要求其性、数、格与属名一致。

例如板栗''Castanea millissima'' BL.,''Castanea'' 栗属(阴性、单数、第一格)。有时,名称也会来源于古希腊语,或者是本地语言,又或者是该物种发现者的姓名。

扩展资料

事实上,分类学家通过各种途径来构造物种名称,比如说会开开玩笑或者是一语双关。然而,无论其来源如何,学名在语法上总是被看作拉丁文。

因此,尽管生物学家不赞成,二名法名称有时又叫“拉丁文名”。普遍称做“学名”。生物学名常用拉丁文和希腊文词语。双名法通常是以拉丁文为主。前名为属名,后名为种名。

习惯上,在科学文献的印刷出版时,学名之引用常以斜体表示,或是于正排体学名下加底线表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 双名法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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