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复检是指对初检合格的人进行复检,对前期参加体检可能因体重或身体不适等原因暂时不合格的大学生士兵,此后还有一次复检机会。
当兵复检是在征兵初检通过之后,征兵的人员要参加的一次身体检查。复检是在严格体检中疏漏,防止体检作弊行为,保证兵员的质量。
征兵条件
男性,自愿服役入伍,进行服役,时间为两年。根据兵役法规定,从本次征兵开始,根据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老兵退伍时间为8月底9月初。
女性,自愿服役,公开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
每个健康的男性公民,在年满18周岁那年必须参加体检,会收到体检通知单(仍在校读书的男学生除外,但可自愿报名),体检和政审全部合格后,应征入伍,当年未被征集的公民,在22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征集17--22岁的女青年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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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征兵复检是指对初检合格的人进行复检。对前期参加体检可能因体重或身体不适等原因暂时不合格的大学生士兵,此后还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是在严格体检中疏漏,防止体检作弊行为,保证兵员的质量。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一条 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