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课程性质、课程类型、课程类别

洒脱不羁2023-02-04  23

具体如下:

课程性质,是指课程本身所具有的与其他课程不同的特征,是由课程本身所教授的内容和形式所决定。

课程类型,按照课程设计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形成的课程类别。每种类型的课程都受一定的课程设计思想的影响。

课程类别,一般为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实践教学课等。

课程作用:

(1)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2)实现学校教育目标的基本保证。

(3)学校一切教学活动的中介。

(4)对学校进行管理与评价提供标准。

(5)教师教和学生学的依据,是师生联系和交往的纽带。

(6)国家检查和监督学校教学工作的依据。

(7)实现教育目的、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保证。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课程

课程性质主要有公共必修、学科必修、学科选修、专业必修 、专业选修、实践必、实践选修。

凡是必修的在选课的时候必须要选,至于选修的,选课的时候要慎重一些,选自己感兴趣的或者对于自己专业有影响的,并且选修的学分只需要不低于它最低选修毕业学分就可以了。

拓展资料:

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相比,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实施建议等几部分阐述的详细、明确,特别是提出了面向全体学生的学习基本要求。

课程标准,美国通常用academic benchmark表示,还有用国内学者如崔允漷先生用standards。

所谓课程标准,就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what students should know and be able to do)的界定和表述,实际上反映了国家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期望。课程标准通常包括了几种具有内在关联的标准,主要有内容标准(划定学习领域)和表现标准(规定学生在某领域应达到的水平)。

问题一:什么是课程性质 课程性质:(1) 学问; (2) 指学术; (3) 学习的课业。

1、课叮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总和,它包括学校老师所教授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学科。

2、课程内容在传统上历来被作为要学生习得的知识来对待,重点放在向学生传递知识这一基点上,而知识的传递是以教材为依据的。所以,课程内容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上课所用的教材。这是一种以学科为中心的教育目的观的体现。

问题二:课程性质是什么意思?专业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分别是什么意思?都是必选的吗? 专业主干课时必修课程,必修全部修满。专业选修课时在在众多专业选修课里选择修学分,专业选修课绩学分够了就可以。有的学校专业选修课已经是学校给选好了,你去上课就可以了

问题三:小学阶段课程性质的特点有哪些 小学阶段的课程基本性质,应体现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和可接受性。 (1)普及性。小学阶段教育是义务教育,是国家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的基础教育,应提供均等的就学机会,因此,小学课程应保障学生法定的受教育年限,教育质量要符合国家基本标准。(2)基础性。小学教育是为每一个学生今后的发展和从事终身学习打基础的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教育,课程内容和要求应该是基础的、有限的和具有发展性的。 (3)发展性。小、学教育的课程设置要给学生全面、丰富的发展留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应有利于学生自主、多样、持续的发展。 (4)可接受性。小学教育的课程要充分考虑小学生的认知特点,不能太难。也不能太容易。

问题四:课题性质是什么 所谓课题,指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所以课题背景就是指该问题是在什么情况或条件下产生的,课题研究有什么意义,等等。课题包括:市级课题、省级课题、国家级课题等。

课题性质即科研课题属于哪一种类型的问题。有三种分类法:

1、按研究过程分类:科研课题有理论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和开发研究型。

2、按研究方法分类:科研课题有实验研究型、调查梗究型、观察研究型。

3、按研究者的风险分类:课题研究有探索研究型和发展研究型两类。

问题五:课程有哪些性质? 课程实施的新取向: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崔允[摘要]我国的课程实施或教学主要有三种类型: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基于教科书的课程实施和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我们应该从基于教师自身经验或教科书的课程实施,走向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即教学目标源于课程标准、评估设计先于教学设计、指向学生学习结果的质量,以及如何设计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希望教师能够“像专家一样”整体地思考标准、教材、教学与评价的一致性问题。[关键词]课程实施;课程标准;教学[作者简介]崔允,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062)教学是一个充满问题的专业领域,“为什么教”、“教什么”、“怎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应该是该领域的四大核心问题。然而,人们一直以来对“教什么”和“怎么教”关注较多,而对“为什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探讨得较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总是没有把教学置于“课程”的视域下来思考,没有整体地、一致地关注着同样重要的上述四个问题。在我国第八次课程改革推进过程中,尽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2001)中规定: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也就是说,关注“为什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等问题的“国家课程标准”应该成为课程实施的依据,即教学应该是基于课程标准的。但是,走进中小学的课堂却发现,这一意图至今并未很好地得到实现。尽管在教师的日常话语中,课程标准已经代替了教学大纲,但课程标准似乎并没有给教学实践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新课程到底倡导什么样的“新”教学,教师应该根据什么来组织和开展教学:是根据上级或专家规定的“好课”的标准上课,还是按照课程标准所倡导的理念与目标来开展教学;是根据教材按部就班(即“教教材”),还是基于课程标准自主处理教材(即‘明教材教”);是模仿别人的“优质课”,还是基于课程标准创造自己的优质课。这些问题还依然存在。更进一步地,关于作为学生应知和能做的“期望列表”――课程标准如何落实到课堂教学实践中的讨论,就更是鲜见了。因此,本文首先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我国的课程实施取向,指出当前我们应当基于课程标准来实施课程,进而探讨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的基本特征以及如何设计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以期为我国推进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实践提供一个参考框架。一、课程实施的三种取向尽管人们对“课程实施”有不同的理解,如有学者认为,课程实施是教师怎样将规划好的课程方案付诸于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也有学者认为,课程实施除上述提及的学校/课堂层面的教学外,还应包括地方层面的课程推广,但是,不管怎样,教学是课程实施的重要范畴。本文将课程实施限制在教学范畴来探讨。关于课程实施取向的研究,最为大家熟知和广为引用的是Snyder等人提出的忠实(fidelity)取向、相互调适( mutual adaptation)取向和课程创生(enactment)取向。[1]这三种取向构成了一个连续体,囊括了实施中一切可能与不可能的情况。事实上,对任何政策、方案或计划的实施都可以拿这个框架去分析,因此,在理论上它具有广泛的解释力。但是,回到我们课程实施的现实情况,一方面,忠实取向的课程实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课程实施中的两个主体――教师和学生都是活生生的人,教学离不开他们的情感、动机与价值观,何况学校与课堂在情境方面又存在着如此大的差异,教师势必要灵活地处理这种差异;另一方面,三种取向的划分缺乏现实的执行力,如“相互调适”如何调适,调适的依据与标准是什么,“课程创生”创生什么,创生的依据与标准又是什么,这些核心问题都是没有答案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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