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律针对个人所产生的影响是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指引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在这里,行为的主体是每个人自己。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另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
2.评价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行为的对象是他人。仲裁机关、司法机关每天进行的审理活动,就是运用法律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合法性评判。
3.教育作用。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主要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惩罚产生)和示范作用(主要通过对合法行为的保护产生)。法的教育作用对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使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具有重要作用。
4.预测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
5.强制作用。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注意,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离开了强制性,法律就失去了权威,而加强法律的强制性,则有助于提高法律的权威。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1)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
(2)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
(3)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
(4)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
(5)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