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山本一夫2023-02-03  34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阻碍作用。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能指导人们提出实践活动的正确方案,因而对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不符合事实本质规律的错误认识,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是一个由感性认zhi识到理性认识,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认识辩证运动发展的基本过程,也是认识运动的总规律,表明认识是一个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矛盾是基本矛盾,它贯穿于认识运动的始终,推动着整个认识运动的发展,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认识不断深入和不断提高。

扩展资料:

认识方法的辩证法人们要正确而深刻地认识客观世界,必须掌握科学的认识方法。这些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等。它们是对客观事物的辩证本性以及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辩证过程的科学反映,体现了对立统一的规律,它们的运用过程表现为这种规律展开的辩证运动。

归纳是从个别事实走向一般的结论;演绎是从一般的原理走向个别的结论。这两种方法实现于统一的认识过程之中,既对立又统一,相辅相成。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通过从归纳到演绎,又从演绎到归纳这样反复的转化而不断前进。

分析和综合的对立统一,构成一个完整的辩证的思维方法。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正是通过不断分析和综合而日益深入、日益完善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同人的认识由感性具体经过抽象而达到思维具体的运动过程相适应的一种认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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