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哪些地区?

风筝鲁迅2023-02-02  32

1.华中:河南、湖北、湖南;

2.华东: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上海市(其实还包括台湾);

3.华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

4.华南: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以及香港、澳门两特区;

5.华西:新疆、内蒙古西部、青海、甘肃、宁夏、陕西、西藏、四川、重庆、云南。

扩展资料:

1.华西 Huáxī,west China,广义指的是中国西部,包括中国西部西北部、西部西南部、西部东部,中国西部包括新疆、内蒙古西部、青海(中国西部西北部)、甘肃、宁夏、陕西(西部东部)、西藏、四川、重庆、云南、广西(西部西南部)。

2.华南地区,中国大区之一,位于汉族地区南部,简称“华南”,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民国时代, 华南范围涵盖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及云南、贵州,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又列入台湾省,合称“华南六省”,而民间的“华南地区”则有多种说法,广义自然地理上的华南地区包括福建及台湾省。

3.华北地区指位于中国北部的区域。一般指秦岭-淮河线以北,现时在政治、经济层面上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共计5个省级行政单位。

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即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和呼和浩特市等三盟(市)。政治上一般上把整个内蒙古都列入华北地区。

4.华东地区,简称“华东”。建国初期,华东区曾为中国六大行政区之一,为当时一级行政区,于1954年撤销,辖区相当于现在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和台湾等地,江西省当时属中南区。

1961年,华东经济协作区成立,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等地,1978年后撤销。

5.中国华中地区,简称华中,中国七大地理分区之一,包括河南、湖北、湖南三省(按照自北向南排序),华中国土总面积约5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5.9%。截至2017年底,华中地区常住人口约2.23亿人,生产总值约11.61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约5.20万元。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华西地区

百度百科-华南地区

百度百科-华北地区

百度百科-华东地区

百度百科-华中地区

全国一共有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省份,即中国的省级行政区,是行政地位与省相同的行政区,为一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一、四个直辖市

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沪)、重庆市(渝)

1、北京(京)

北京有据可查的第一个名称为“蓟”,是春秋战国时燕国的都城。辽金是将北京作为陪都,称为燕京。金灭辽后,迁都于此,称中都。元代改称大都。明成祖朱棣从南京迁都于此,改称“北平”。建国后做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改称“北京”,名称一直沿用。1949年设为直辖市。

取全称中的“京”字作为简称。

2、天津(津)

唐宋以前,天津称为直沽。金代形成集市称“直沽寨”。元代设津海镇,这是天津建城的开始。明永乐2年(1404年)筑城设卫,始称天津卫,取“天子经过的渡口”之意。1949年设为直辖市。

取全称中的“津”字作为简称。

3、上海(沪)

上海之称始于宋代,当时上海已成为中国的一个新兴贸易港口,那时的上海地区有十八大浦,其中一条叫上海浦,它的西岸设有上海镇。1292年,上海改镇为县。这是上海这一名称的由来。1949年,上海设为直辖市。

古时,上海地区的渔民发明了一种竹编的捕鱼工具“扈”,当时还没有上海这一地名,因此,这一带被称为“沪渎”,故上海简称“沪”。春秋战国时上海是楚春申君黄歇封邑的一部分,故上海别称“申”。

4、重庆(渝)

重庆古称“巴”(注明:是巴郡,非巴国)。秦时称江州。隋称渝州。北宋称恭州。重庆之名始于1190年,因南宋光宗赵敦先封恭王,后登帝位,遂将恭州升为重庆府,取“双重喜庆”之意。1997年,重庆设为直辖市,并辖原四川省的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

隋时,嘉陵江称渝水,重庆因位于嘉陵江畔而置渝州,故重庆简称“渝”。

二、五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1、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巴彦淖尔市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前面的括号表示低级非市行政区,下同)(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

2、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灵武市、石嘴山市、吴忠市--青铜峡市、固原市、中卫市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喀什地区)--喀什市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和田地区)--和田市(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哈密地区)--哈密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奎屯市(塔城地区)--塔城市乌苏市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4、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日喀则地区)--日喀则市

5、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岑溪市、贵港市--桂平市

玉林市--北流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东兴市、崇左市--凭祥市百色市、河池市--宜州市、来宾市--合山市、贺州市

三、两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1、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宋代以前,这里是海上渔民捕鱼歇息的地方。宋元以后,岛上有个小村,叫“香港村“,为转运南粤香料的集散港,香港因此得名。1997年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取全称中的“港”字作为简称。

2、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名字最早记录于明朝史书,叫做“蚝镜”(濠镜),意为海湾如明镜,盛产“蚝”。后又称做“澳”,即船支停航寄泊的地方,故称“蚝镜澳”,因隶属广东香山,亦称“香山澳”。“门”字的来历有多种说法,一说是本地内港的妈祖庙,隔海同湾仔的银坑相望,形成的海峡象门;另一说是本地南面的氹仔、小横琴、路环、大横琴四岛离立对峙,海水贯流其中呈十字门状;再一说是本地南台山(妈阁庙山)和北台山(莲峰山)相封成门。总之,既是澳,又是门,故曰澳门。1999年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取全称中的“澳”字作为简称。

四、23个省

黑龙江(黑)、吉林省(吉)、辽宁省(辽)、河北省(冀)、山西省(晋)、江苏省(苏)、浙江省(浙)、安徽省(皖)、福建省(闽)、江西省(赣)、山东省(鲁)、河南省(豫)、湖北省(鄂)、湖南省(湘)、广东省(粤)、海南省(琼)、四川省(川、蜀)、责州省(黔、贵)、云南省(滇、云)、陕西省(陕、秦)、甘肃省(甘、陇)、青海省(青)、台湾省(台)

1、黑龙江省(黑)

1671年为抵御沙俄东侵,清政府在黑龙江沿岸修筑黑龙江城(黑河旧城),设置黑龙江将军,管辖黑龙江流域。1907年改为黑龙江省。

取全称中的“黑”字作为简称。一说简称源于河流黑龙江。

2、吉林省(吉)

吉林源于名为“吉林乌拉”的吉林市,满语意为“沿松花江的城市”,其1673年建城,今为吉林省第二大城市。1676年置吉林将军。1907年将其辖区改称吉林省。

取全称中的“吉”字作为简称。

3、辽宁省(辽)

秦汉魏晋时代,在辽河以东设辽东郡,以西设辽西郡。北宋时,在今河北、辽宁一带,契丹族建立辽国。辽金时代设置辽阳府。元设辽阳行省。明设辽东都司。清设辽东将军。后因辽河流域为清朝发源地,取“奉天承运”之意,改为奉天省。1929年,取“辽河流域永远安宁”之意,改称辽宁省。

取全称中的“辽”字作为简称。一说因境内有辽河,故简称“辽”。

4、河北省(冀)

战国时,黄河以北的齐国土地称为河北。汉设河北县。唐设河北道。辖区与今有出入。1928年设河北省。

辖区相当于中国最早的地理著作《禹贡》中的冀州,故简称“冀”。

5、山西省(晋)

战国至秦汉时,崤山、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为山西。元时,称太行山以西为山西,设河东山西道宣慰司,这是山西作为政区名称的开始。明处设山西省。

辖区为春秋时晋国地,故简称“晋”。

6、青海省(青)

因境内有青海湖,故得名青海省。据《水经注》记载,早在公元前5世纪时,这里就称青海了,也有写作西海的。唐以后多以青海为正名。1928年设青海省。

取全称中的“青”字作为简称。一说认为因境内有青海湖故简称“青”。

7、山东省(鲁)

战国至秦汉时,崤山、函谷关以东的地区称为山东。金时,在开封以东地区设山东东路、山东西路,这是山东作为政区名称的开始。清初设山东省。

辖区为春秋时鲁国地,故简称“鲁”。

8、河南省(豫)

古称黄河以南地区为河南。汉设豫州部。唐置河南道。宋置河南路。元置河南江北行省。明初设河南省。

辖区相当于《禹贡》中的豫州,故简称“豫”。

9、江苏省(苏)

清康熙6年(1667年)设江苏省,取两江总督驻所江宁(今南京市)和巡抚驻所苏州(今苏州市)两府首字组成江苏省。

取全称中的“苏”字作为简称。

10、安徽省(皖)

1667年,取当时的政治中心安庆(今安庆市)和经济都会徽州(今歙县)二府首字组成安徽省。

安庆府是春秋时皖国故地,别称为皖,故安徽简称“皖”。一说认为因境内最早的名山天柱山古称皖公山,故简称“皖”。

11、浙江省(浙)

浙江即江流盘回曲折之意。战国时浙江指如今的富春江、钱塘江和新安江。东汉将浙江分为浙东、浙西两个地区。唐以后这两个地区转化为政区名称。明初设浙江省。

取全称中的“浙”字作为简称。一说认为因富春江、钱塘江和新安江古称浙江,故简称“浙”。

12、福建省(闽)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此设闽中郡。汉时称福建为闽越国。唐开元年间设福建节度使,管辖福、建、泉、漳、汀五州,福建是前两州的名字组成的。元设福建行省。明设福建省。辖区古为闽越族聚居地,故简称“闽”。一说因境内有闽江,故简称“闽”。

13、江西省(赣)

唐代设江南西道,简称江西道,江西由此得名。宋设江南西路。元设江西行省。后皆设江西省。

因赣江纵贯全省,故简称“赣”。

14、湖南省(湘)

唐代在洞庭湖以南,包括湘资二水流域设湖南节度使,始出现湖南一名。宋置荆湖南路,简称湖南路。元明两代设湖南道。清代设置湖南省。

因湘江纵贯全省,故简称“湘”。

15、湖北省(鄂)

宋代自洞庭湖以北至荆山,西包沅澧二水流域设荆湖北路,简称湖北路,湖北一名产生。元明两代设湖北道。清代设置湖北省。

清代湖北的行政中心武昌,为隋以后鄂州的治所,故湖北简称“鄂”。

16、广东省(粤)

宋置广南东路,简称广东路,由此出现广东一名。元设广东道。明设广东省。

辖区汉初为南粤之地,故简称“粤”。

17、台湾省(台)

台湾一名源于西拉雅族的台窝湾支族。台湾在秦汉时称“东鳀”。三国时称“东夷”。元时称“瑠求”。明万历年间正式在公文上使用台湾一名。清光绪11年(1885年)设台湾省。

取全称中的“台”字作为简称。

18、海南省(琼)

因其位于南中国海域,境内最大岛屿又称海南岛,故名海南省。1988年建省。

因秦以后称这一带为琼台、琼州或琼崖,故简称“琼”。

19、甘肃省(甘或陇)

甘肃一名始于11世纪西夏王朝设置的十二监军之一,治所在甘州(今张掖县),辖甘州、肃州(今酒泉)二州,取二州首字组成甘肃。元设甘肃行省,明代并入陕西省,清代恢复省治。

取全称中的“甘”字作为简称。一说认为西夏时行政中心在甘州,故简称“甘”。

由于甘、陕两省间有陇山,甘肃古时别称陇西,故又简称“陇”。

20、陕西省(陕或秦)

陕西一名,源于周代周、召二公“分陕而治”,今陕县张汴塬一带古称陕塬,当时的陕西就是陕塬以西的泾渭平原。唐安史之乱后设陕西节度使,陕西始转化为政区名称。宋设陕西路。元设陕西行省。清设陕西省。

取全称中的“陕”字作为简称。

又因辖区春秋时为秦国地,故又简称“秦”。

21、四川省(川或蜀)

辖区秦时设蜀郡。汉设益州部。唐设剑南道,又分剑南东川、剑南西川两节度使。宋设西川路和峡路,后将西川、峡二路分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合称“川峡四路”,简称“四川路”,四川一名由此产生。元时合并四路,设为四川行省。自此,四川省治沿用。

取全称中的“川”字作为简称。

又因辖区西部古为蜀国地,故又简称“蜀”。

22、贵州省(贵或黔)

宋代以前设矩州,因当地语音“贵”“矩”难分,故也写做贵州,元初正式命名为贵州。明设贵州布政使司。清设贵州省。

取全称中的“贵”字作为简称。一说认为因境内有贵山,故简称“贵”。

辖区东北部秦时属黔中郡,唐属黔中道,故又简称“黔”。一说认为境内有黔灵山、黔灵河,故简称“黔”。

23、云南省(云或滇)

因在云岭以南,故名云南。西汉时设云南县。三国蜀汉时设云南郡。元设云南行省。明设云南布政使司。清设云南省。

取全称中的“云”字作为简称。

又因行政中心昆明一带,属战国时滇国地,故又简称“滇”。一说因境内有滇池,故简称“滇”。

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中国的一级行政区划,地方最高行政区域名。源于古代省制。在古代,省指天子所居之所,宫禁。唐有三省六部,“尚书省”为其一。最初是金国在重要的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元代中央行政机关叫“中书省”,又于各路(各行政区)设“行中书省”(中书省派出的机关),简称“行省”,最后简称为“省”。“省”由此发展而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人民政府,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组成,每届任期5年,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主要职权有:贯彻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国务院的决议和命令,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规章,发表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领导所属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依法定权限和程序任免、奖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本省的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民政、公安、民族事务、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

中国分为七大区域,具体如下:

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安徽。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中地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华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

西南地区: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地区: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

七大自然地理分区的基本依据,是在科学的基础上,综合历史、民族等多种维度,遵循相关的区划原则进而开展区划工作。

地理区划的一般原则有:地带性与非地带性相结合原则、主要因素和综合分析原则、相对一致性原则、发生学原则以及地域共轭原则。各项原则之间并非独立,而是相互贯通、相互融合、互为补充的关系。

三大经济分区:

1、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

2、中部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3、西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地理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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