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很多事情得专业人员来做,而证书就是专业的标志;
2、可以代表你的专业身份,证明你有能力做某些事情;
3、急救员证书要同过(省,市)红十字会培训,经过培训拿到的中国红十字急救员证书在全世界都能通用。急救员证书要同过(省,市)红十字会培训通过后才能获得;
4、急救员培训主要针对心理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热心公益的社区居民、农村群众、学校师生、机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高危行业、户外运动人员等;
5、培训内容则包括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现场心肺复苏,也包括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创伤救护技能,还包括急性冠脉综合症、中风等常见急症的处置,同时也包括交通事故、火灾、触电、溺水、中毒、地震等意外伤害与紧急避险逃生。
扩展资料:
急救员证需要向当地的红十字会或急救义工组织报名,参加培训,通过测试后得到证书。
1、到当地的红十字会或急救义工组织报名培训。
2、当红十字会或急救义工组织开始组织系统的培训时,对方会主动给报名者打电话,让报名者参加系统的培训。
3、参加培训的报名者,各项急救措施掌握好,并通过培训师的考核后,发给发急救员证。
考取急救证来需要到当地的自红十字会报名急救员培训。当红十字会开始组织系统的培训时,对方会主动给报名者打电话,让报名者参加系统的培训。参加培训的报名者,各项急救措施掌握好,并通过培训师的考核后,发给发急救员证。
一般的急救证就是指红会的初级急救员,其中包含了创伤急救四大基本技术(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徒手心肺复苏的技能考核。不过不用担心,考前都有培训,培训和考核基本上都可以当天完成。
cpr证书:
没有这种专门的cpr证书,一般都是初级急救员证书。经过相应的CPR/AED课程或类似的BLS课程的培训并且通过考核之后才能获得。证书由红十字会颁发,一旦获取此证书,就意味着现场急救合法性,同时此证国际通用。这种证书任何人都可以考。
心肺复苏术(CPR)是针对呼吸心跳停止的急症危重病人所采取的抢救关键措施,即胸外按压形成暂时的人工循环并恢复的自主搏动,采用人工呼吸代替自主呼吸,快速电除颤转复心室颤动,以及尽早使用血管活性药物来重新恢复自主循环的急救技术。
如何办理红十字救护员证
一、报名方式:
需要参加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的单位或者个人请事先电话联系红十字会办公室,确定人数和时间,红十字会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办班。
二、培训费用:
初训160元/人;复训80元/人。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一天。
四、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时受训人员需携带一寸彩照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培训结束经笔试和现场操作考核合格后颁发红十字救护员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扩展资料:
救护证,全称是“红十字救护证”,是要求具备现场救护资格证书,是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年审时的必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所有驾驶员都要持有一本“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相当于开车上路营运的“上岗证”,给“上岗证”年检时却必须先办一个“红十字救护证”。
救护证,是指司机应该具备现场救护的基本知识,通过培训考核获得的一种技能证书,2006年8月中国红十字总会、交通部、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积极组织公安民警和机动车驾驶人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参加救护培训,但没有强制规定必须考取救护证书。
相关规定:
1、中国红十字总会、交通部、公安部在2006年8月联合下发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积极组织公安民警和机动车驾驶人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参加救护培训。”但中国红十字总会救护处有关负责人否认了它的强制性。
2、中国红十字总会救护处有关负责人:有这样的一个指导意见,然后地方可能会推进得更近一步,因为从全国来讲可能不平衡,不可能有一个全国性的那么一个统一的要求。我们只能说跟他们有一个指导性意见,这个是很重要很需要的,地方呢,地方红会和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有一个更具体的这样一个规定。
3、红十字总会并不强求,地方政府上纲上线,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持有者在百万左右,每人每两年复训一次,初考90,复训75,自2008年推行以来,这笔钱恐怕已经数以亿计,它的必要和用途,驾驶员们恐怕需要更细致的说法。
主席团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有一位主席和一位副主席。主席主要负责该组织的对外关系,在国际社会中代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并与指导委员会总干事密切合作,负责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人道外交事务。在该组织内部,他负责加强组织凝聚力,保证运作顺利并促进发展。
员工团
1914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仅有12名雇员,而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则有1900名雇员并有1800名志愿者作为补充。在两次大战,而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则有1900名雇员并有1800名志愿者作为补充。20世纪80年代一线员工平均人数达到500人,90年代则达到1000多人。
20世纪70年代起,每年有15%的员工流失,75%的员工工作不满3年 即离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员工来自多个国家,2004年平均约有50%的非瑞士籍员工。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法律职责
此项职责具有两个渊源:
《日内瓦公约》,它使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承担以下任务:探视被关押者;组织救援行动;帮助离散家庭重新团聚以及在武装冲突期间进行类似的人道活动。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章程》,它鼓励该组织在《日内瓦公约》不适用的国内暴力事件中承担类似的工作。
《日内瓦公约》是有拘束力的国际法条约,它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适用力。《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章程》是在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上通过的。该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都参加会议,因此,它赋予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章程》一种准法律或“软法律”的地位。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宗旨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公正、中立和独立的组织,其特有的人道使命是保护武装冲突和其他暴力局势受难者的生命与尊严,并向他们提供援助。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还通过推广和加强人道法与普遍人道原则,尽力防止苦难发生。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创建于1863年,它是《日内瓦公约》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发起者。该组织负责指导和协调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在武装冲突和其他暴力局势中开展的国际行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救护证 百度百科-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