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这是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也是第一个方案。
《福建方案》部署开展的38项重点改革任务,均已经制定了专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一些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其中有22项经验向全国推广,基本实现了“三年三步走,年年出成果”的要求。
福建省简介
福建省位于东海与南海的交通要冲,是历史上海上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的起点,也是海上商贸集散地。福建省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依山傍海”态势,境内山地、丘陵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90%;地跨闽江、晋江、九龙江、汀江四大水系,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2019年10月,入选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截至2019年底,福建省下辖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龙岩、三明、南平、宁德9个地级市,截至2021年2月,共有11个县级市,42个县,31个市辖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福建省常住人口为4187万人。
我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福建、贵州和江西。根据《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的要求,综合考虑各地现有生态文明改革实践基础、区域差异性和发展阶段等因素。
首批选择生态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福建、贵州和江西三省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闽贵赣三省将积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其他情况简介。
在试验区建设方面,到2017年,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在部分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到2020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造出一批典型经验,在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全国前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趋于完善,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省域国土空间体系。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