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进入防伪税控系统,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发票填开2、确认发票号码3、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择金额含税与否,点击“清单”按钮,进入“清单填开”界面4、填写货物或劳务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税收分类编码等信息5、检查确认所有信息均已正确填写,点击“完成”返回“发票填开”界面6、打印发票7、在“已开发票查询”界面,查询刚刚已开的发票,点击“清单”按钮,打印增值税发票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五条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方法如下所示:
(1)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税务机关在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电脑专用发票除外),必须监督纳税人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至四联(即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的有关栏目中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印迹不清晰的专用发票不得交付纳税人使用。对于目前纳税人库存未用的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督促其按规定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是指按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的内容(包括销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和格式刻制的专用印章,用于加盖在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内。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凡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使用蓝色印泥。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栏目的填开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栏目的填写方法如下:A.“单价”、“金融”栏的填写不含单价、金融。B.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方法的规定。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价”栏。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销售额。销货清单的汇总销售额应与专用发票“金额”栏的数字一致。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C.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项,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D.必须详细填写,购销双方单位名称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E.“税率”栏,按适用的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本栏填写征收率6%。
发票开票流程如下:
1、电脑usb接口插上税控盘
2、打开开票软件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到开票软件当中,点发票管理,进入到发管理界面点击发票填开选择一下要填开的发票种类(专用发票或是普通发票)
3、进入开发票界面后先填写上面的名称(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企业税号)此两项为必填项。接下来选择货物和应税劳物名称,当鼠标放在这一栏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个小放格点选择你卖出的货物,或付出的劳物名称,填好数量,单价,金额自动出来。
4、最后打印。点击打印发票,弹出预览发票,将空白发票纸平整对齐放在针式打印机打印口处,在机器自动定好发票位置后(响声停止后),在预览发票界面点击打印。
注意事项:
1、专票发票共3联,第2,3联是抵扣联。普票发票共2联,第2联是抵扣联。
2、发票打印完后,需要在销售方(章)盖章,抵扣联、购买方扣税凭证联都给到客户,记账联自己公司留底单做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