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小学数学中定义: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25的因数有1,5,25。
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 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
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作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两个或多个整数公有的因数叫作它们的公因数。
★相关性质
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 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两个因数外,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1个非零自然数的正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所有不为零的整数都是0的因数。(还有争议)
2是最小的质数。
4是最小的合数。
25的因数只有1、5、25三个数。分析过程;1×25=25,5×5=25,25×1=25,除此之外,在没有两个正整数相乘等于25。
扩展资料:
因数: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例如:2×6=12,2和6的积是12,因此2和6是12的因数。12是2的倍数,也是6的倍数。3×(-9)=-27,3和-9都是-27的因数。-27是3和-9的倍数。
一般而言,整数A乘以整数B得到整数C,整数A与整数B都称做整数C的因数,反之,整数C为整数A的倍数,也为整数B的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