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的作用

国家广电总局2023-02-01  28

⑴含义:隋唐时形成和完善的中央官僚机构。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层决策。特点:使相权一分为三。

⑵历史沿革: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史上重要的政治制度,因其具有积极作用而被历朝所沿用。①建立于隋朝。隋建国后,在承袭和综合了秦汉以来的三公九卿制等中央官制的基础上,创立了三省六部制,以加强中央集权。②发展、完善于唐朝。唐太宗时,继续沿用并完善了隋朝的三省六部制,进一步明确了三省的职权范围。③沿袭至清末。隋唐以后历朝基本上沿袭了这一制度,虽名称变,但其实质没有改变,六部一直沿用到清末。

⑶职能划分: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它们分别是决策、审议和执行机构,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但品级、权力各不相同,都有其明确的职责。六部隶属于尚书省,包括吏、户、礼、兵、刑、工。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任免、升降等,位列六部之首;户部主管户口、赋税、财政等,最为富有;礼部主管礼仪、祭享等,最为清贫;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法律、刑狱,工部主管工程建设。后人用富、贵、威、武、贫、贱六字分别形容户、吏、刑、兵、礼、工六部。

⑷评价:①三省六部职权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它们之间相互牵制,互相监督,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②三省长官同为宰相,各有分工,这就使秦汉以来的宰相权力一分为三;且三省长官品级较低,这便于皇帝控制,防止大权旁落,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③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标志着隋唐时期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④但是,中央各部门、各官吏之间互相制约和相对独立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中书省秉承皇帝旨意草拟政令,门下省仅有审议、封驳权,没有裁决权,他们都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这虽然能减少中央政令失误和腐败,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下面整理了三省六部制的作用和特点,供参考。

三省六部制的作用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制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

1、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负责草拟吧颁布皇帝的诏书;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三省职责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2、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中书省颁布的皇帝的诏令和政令,如果门下省发现不符合皇帝的意思或是不可行应驳回。尚书省只负责执行政令,无其他权利。这样严密的中央机构的设置使他们有监督和牵制。

3、分散相权,集中皇权:三省将原来丞相的权利一分为三,分散了丞相的权利,加强了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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