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区位论指以城市为中心,由内向外呈同心圆状分布的农业地带,因其与中心城市的距离不同而引起生产基础和利润收入的地区差异。
由德国农业经济学家杜能(J. H.Thünen)首先提出,他的学说又称杜能农业区位论。他根据在德国北部麦克伦堡平原长期经营农场的经验,于1826年出版《孤立国对农业及国民经济之关系》一书,提出农业区位的理论模式。即在中心城市周围,在自然、交通、技术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不同地方对中心城市距离远近所带来的运费差,决定不同地方农产品纯收益(杜能称作“经济地租”)的大小。纯收益成为市场距离的函数。按这种方式,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由内向外呈同心圆状的6个农业地带:第一圈称自由农业地带,生产易腐的蔬菜及鲜奶等食品;第二圈为林业带,为城市提供烧柴及木料;第三至五圈都是以生产谷物为主,但集约化程度逐渐降低的农耕带;第六圈为粗放畜牧业带,最外侧为未耕的荒野。杜能学说的意义不仅在于阐明市场距离对于农业生产集约程度和土地利用类型(农业类型)的影响,更重要的是首次确立了土地利用方式(或农业类型)的区位存在着客观规律性和优势区位的相对性。
杜能以后百余年来,有大批农业经济学家先后多次论证、应用和修订杜能的农业区位学说。如劳尔(E.Laur)应用杜能原则,把全世界农业经营类型按集约程度排列为七大农业经营地带,并以西北欧工业区域为世界农业集约化中心。由于杜能学说只考虑市场距离对农业布局的影响,现代农业区位论者除考虑这一因素外,还考虑自然、技术、社会、行为、政策因素。同时,研究农业区位更多注意农业区域的优化组合,以便为农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农业区位的含义有两层:一是指农业生产所选定的地理位置,例如泰国的水稻种植业在湄南河平原等地,澳大利亚的牧羊业分布在东南部等地;二是指农业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各种因素的相互联系,这些因素就是农业的区位因素.农业的区位选择实际上就是对农业土地的合理利用. 中心:地理位置,农业的区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