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副教授是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名称。仅低于教授。其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中国1986年规定,除思想政治,健康状况等高等学校教师应达到的共同要求外,主要任职条件,任讲师5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后已任讲师2年以上,且具有本门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教学成绩显著,曾发表,出版一定水平的论文,专著或教科书,或在教学,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其他较大贡献。
1927年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开始规定了这个职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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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中的副高职称。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最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副教授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仅低于教授。其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
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关于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山西省主要有两方面改革措施:
一是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从2018年起,向各市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市教育局按程序组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到2019年我省高校将全部自主开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是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教师评价的核心内容,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全面考核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注重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坚持分类指导和分层次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岗位教师的职责特点,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副高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