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入党积极分子到正式党员,大概需要两年时间。
扩展资料:
党员发展对象是指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党员发展对象是入党积极分子中的优秀者,通过政审和考验后,符号条件的的由2名介绍人介绍,填写《入党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才是预备党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多久可以成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可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根据多年来发展党员工作
的经验和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提出来的,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
要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审查,保证他们基本具备入党条件。
要做好这些工作,没有一定的时间是不行的。从以往的经验看,一些新党员不能很好发挥作用,重
要原因是入党前没有进行认真的培养教育,有的连做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都不懂。因此,非常有必要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促使其尽快成熟。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的程序有哪些?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1)培养联系人提出建议。
(2)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和青年)。
(4)党支部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5)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
案。
3、《党章》中关于“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的相关内容。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
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