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装置分为几类?


射线装置分为3类。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Ⅰ类射线装置短时间照射可以使人产生严重放射损伤;Ⅱ类射线装置可以使人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Ⅲ类射线装置一般不会使人产生放射损伤。射线装置是指能产生预定水平X、Y电子束、中子射线等的电器设备或内含放射源的装置。

相关信息:

血管造影用X 射线装置包括用于心血管介入术、外周血管介入术、神经介入术等的X 射线装置,以及含具备数字减影(DSA)血管造影功能的设备。

医用X 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装置包括医学影像用CT 机、放疗CT 模拟定位机、核医学SPECT/CT 和PET/CT 等。

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Ⅰ类放射源属极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Ⅱ类放射源属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以致人死亡。

Ⅲ类放射源属中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上述三类放射源为危险放射源。

扩展资料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除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的单位外,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除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许可证外,其他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颁发许可证前,应当将申请材料印送其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颁发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

射线装置是指能产生预定水平χ、γ电子束、中子射线等的电器设备或内含放射源的装置(高能加速器除外)。

射线装置是指能产生预定水平χ、γ电子束、中子射线等的电器设备或内含放射源的装置(高能加速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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