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基金是指专门成立服务于PPP项目的基金,发起人包括了财政部、省(市)政府、金融机构、大型央企(国企)、民营资本等。
PPP基金的模式:
根据基金发起人的不同,PPP产业基金主要分为三种模式:
1、由省政府出资成立引导基金,再以此吸引金融机构资金合作成立PPP产业基金母基金。各地方政府申报的PPP项目经过金融机构审核后,由地方财政作为LP劣后级,母基金作为LP优先级。这种模式政府一般会对金融机构提供隐形担保。
2、由金融机构联合地方政府发起成立有限合伙基金,一般由金融机构充当LP优先级,地方国企或平台公司作为LP劣后级,由金融机构指定的股权投资管理人作为GP。
3、由具有建设运营能力的实业资本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该实业资本和政府签订框架性协议以后,通过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有限合伙基金,对接项目。实业资本和银行系基金公司合资成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担任GP,银行系基金公司作为LP优先级A,地方政府指定平台公司作为LP优先级B,实业资本作为LP劣后级。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作为主流的金融机构,是PPP项目最重要的资金提供方,三者采用不同的方式参与到PPP项目中。
中国PPP基金的实例
2015年9月份,财政部联合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集团、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集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人寿保险等10家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重点支持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发展,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
山东省规模800亿元的PPP发展基金,由政府引导基金和金融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发展基金投资回报来自于,所投资PPP项目的股权分红收益及股权转让增值收益、对PPP项目债权投入产生的利息收入、基金间隙资金用于稳健类金融产品产生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四川PPP投资引导基金由财政出资,预计以1:5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四川省财政厅负责对拟投项目PPP属性予以认定,对不符合PPP特征的项目将不予支持。
除了地方财政出资发起的PPP基金,不少省份投资公司也成立了PPP基金。如2015年7月份,河南投资集团筹备PPP发展投资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2015年9月份,四川川投集团组建四川首个PPP项目投资基金,基金首期规模为100亿元,川投出资30亿元,力争3-5年内规模达300亿元。
PPP基金存在的问题
从以上PPP基金梳理可以看出其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区域分布不均、金额相差悬殊。山东有14家PPP基金,东部地区PPP基金占比超60%。金额更是相差悬殊,新疆PPP引导基金募资金额1000亿,而贵州公共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投资基金是5亿。
第二、投资领域集中。从投资领域看,PPP基金重点投向交通运输、水利/公共设施等领域,仅有一家投向民生领域,38支基金中有26支基础设施基金,其金额占比近50%,其中新疆PPP基金是FOF基金。
第三、仍以政府与大金融机构、大型国企合作为主。如新疆PPP引导基金是新疆自治区政府与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签署成立协议。该基金首期规模1000亿元,其中新疆当地政府出资100亿元,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分别出资450亿元。新疆本地上市公司中,渤海租赁、新疆众和、特变电工等参会。另外几家募资金额较高的基金也是类似情况。
第四、没有明确的运作模式。目前已经成立的38家PPP基金中还没有几家发行其基金产品,对基金的运作模式也没有进行说明,与以往相比,从其成立模式看大多仍局限于融资模式的改变,PPP不只是融资模式还是一种管理模式,但以上PPP基金其管理模式相对以往政府的融资平台有何创新之处,目前尚无明确答案。
PPP项目是指以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供给效率为目的,以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为主要特征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模式主要有以下特征:
1、分工合作。PPP项目模式可以理解为政府和企业的合同法律关系,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分工合作。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和企业间已不仅是平常意义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而是侧重在合同基础上的协商协作关系。
2、分享利益。PPP项目通常有公共属性,具有授予特许经营权的特点,通过严格履行合同,政府能实现合同的公益价值,而民营企业、社会资本也有权依据合同获得相应回报、获得所期许的经济利益。
3、分担风险。双方根据自身优势,在合同中作风险架构的合理配置,实现整体项目的配置最优化、风险最小化。当然,这即要求各参与方在订立合同前,应提前设计好系统的合同方案,预设项目融资、运营等各种风险及相应的违约责任,避免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