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美国存托凭证是美国商业银行为协助外国证券在美国交易而发行的一种可转让证书。通常代表非美国公司可公开交易的股票和债券。
3、股票通过美国存托凭证方式上市有以下优点:
(1)提高发行公司在国外市场的知名度,拓展境外筹资渠道,为日后直接在美国市场发行证券奠定基础。
(2)具有比一般股票更高的流动性。不仅存托凭证之间可互换,也可与其他证券互换。
(3)降低交易成本。美国存托凭证大多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被看作是一种美国证券,可以在美国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或柜台交易市场进行自由交易,便于非美国公司进入美国证券市场。
ADR(美国存托凭证)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一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丁具。以股票为例,存托凭证是这样产生的:某国的I:中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就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称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存托凭证的当半人,在H内有发行公司、保管机构,在国外有存托银行、证券承销商及投资人。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说,存托凭证是由存托银行所答发的·种可转让股票凭证,证明定数额的某外国公司股票已寄存1该银行在外国的保管机构,而凭证的持有人实际卜是寄存股票的所有人,其所有的权力与原股票持有人相同。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
美国存托凭证(ADR)是面向美国投资者发行并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存托凭证。面向新加坡投资者发行并在新加坡证券市场交易的存托凭证叫新加坡存托凭证(SDR)。如果发行范围不止一个闰家,就叫全球存托凭证(GDR)。但从本质上讲GDR与ADR是一回事。两者都以美元标价、都以同样标准进行交易和交割,两者股息都以美元支付,而且存托银行提供的服务及有关协议的条款与保证都是一样的,“全球”一同取代“美国”一词,只是出于营销方面的考虑。
ADR解决了美国与国外证券交易制度、惯例、语言、外汇管理等不尽相同所造成的交易上的困难,是外国公司在美国市场上筹资的重要金融工具。同时也是美国投资者最lL泛接受的外国证券形式。美国法律为了保护国内投资者的利益,规定法人机构以及私人企业的退休基金(其资金仍来源于老百姓)不能投资美国以外的公司股票,但对于外国企业在美国发行的DR则视同美国的证券,可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