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克(g)=1.6斤。
分析如下:
500克等于1斤,300克等于300/500=0.6斤。
所以800克等于1+0.6=1.6斤。
千克是公制计量单位,一千克等于一公斤,合我国二市斤。1千克=1公斤,1千克=2斤,1千克=20两,1千克=1,000克。
斤也作“觔”质量单位:市制一~为十两(旧制一斤为十六两),两斤等于一公斤。"觔"另见筋(觔)。中国和东南亚各国所用的各种重量单位中,均在600克左右;亦指中国在1929年规定的标准单位,等于1.1023磅或500克。
扩展资料:
现代的「斤」按照各地使用习惯,与公制有如下换算:
中国大陆1斤等于500克(g)
香港澳门1斤约等于605(g)
台湾1斤等于600克(g)
现时香港法律规定一斤等于一百分之一担或者十六两,即604.78982克(g)
台湾市集常用台制:1台斤=600克。但金门与马祖邻近福建省,不使用台斤,所谓的「斤」为1斤=500克。
因1000克=1公斤=2斤,
500克=1斤,100克=1斤/5=0.2斤,
所以有
800克=8×100克=8×0.2斤
=1.6斤。
答:八百克是一点六斤。
1斤=500克,800/500=1.6 斤
现代的「斤」按照各地使用习惯,与公制有如下换算:
中国大陆1斤 等于 500克(g)
香港澳门1斤 约等于 605(g)
台湾1斤 等于 600克(g)
现时香港法律规定一斤等于一百分之一担或者十六两,即 604.78982 克(g)
台湾市集常用台制:1台斤= 600 克。但金门与马祖邻近福建省,不使用台斤,所谓的「斤」为1斤= 500 克。
扩展资料
古今换算——
西汉每斤,258.24克;东汉每斤,222.73克;魏晋每斤,222.73克;南齐每斤,334.10克;梁、陈每斤,222.73克;北魏每斤,222.73克;东魏每斤,445.46克;北齐每斤,445.46克;北周每斤,250.66克;隋朝每斤,668.19克;唐朝每斤,596.82克。
从有“斤”这个概念开始,一直到民国结束,历朝历代的“斤”统统是16两,而不是今天的10两。有了“斤”的重量,再去算“两”的重量轻而易举,一律除以16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