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本质属性是客观实在性,而运动是其表现形式,人们通过运动而认识事物(相对静止)。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即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运动即一切事物的一切变化与过程。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物质与运动不可分,实质上是承认了运动的绝对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否认静止的存在。恰恰相反,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在绝对运动中存在着某种相对静止的状态,但相对静止不是物质的本质属性,而是绝对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
反对论点
过世界范围内并非所有的科学工作者以及哲学研究人员都认同辩证唯物论这一哲学流派,以分析哲学的观点来看,唯物辩证法内容空洞,言语含混,逻辑不清。
所谓的“普遍规律”,不过是一些分析语言(analytical sentences),只说明了特定的语言用法。如“运动是绝对的”,即规定在此语言体系下,要无视“运动”一词的主语所处的参照系,将本来只存在于相对事物间的关系(“运动”)绝对化。
反对唯物辩证法的人认为,它所包含的三条“规律”都含糊空泛,既不能精确地描述事实,也不能有效地作出可供验证的预言,因而是无意义的。
反对否定之否定这种原理的人认为,它是一种诡辩(dialectic)技巧,前后所指不一,偷换概念。
A、客观实在性。
物质(matter)为构成宇宙间一切物体的实物和场。例如空气和水,食物和棉布,煤炭和石油,钢铁和铜、铝,以及人工合成的各种纤维、塑料等等,都是物质。世界上,我们周围所有的存在都是物质。人体本身也是物质。
除这些实物之外,光、电磁场等也是物质,它们是以场的形式出现的物质。物质的种类形态万千,物质的性质多种多样。气体状态的物质,液体状态的物质或固体状态的物质;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金属和非金属;矿物与合金;无机物和有机物;天然存在的物质和人工合成的物质。
扩展资料
守恒定律——
在化学反应中,参加反应前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各物质的质量总和。这个规律就叫做质量守恒定律(Law of conservation of mass)。
在任何与周围隔绝的体系中,不论发生何种变化或过程,其总质量始终保持不变。或者说,任何变化包括化学反应和核反应都不能消除物质,只是改变了物质的原有形态或结构,所以该定律又称物质不灭定律。
运动和变化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运动产生时间,变化产生空间,宇宙创生于物质。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事物都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各种不同表现形态。物质是运动的,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物质有保持原有平衡状态的属性(即惯性),运动物质间的相互作用又时刻破坏着平衡,惯性维护平衡与作用造成变化成了物质最基本属性的矛盾。
正是这一矛盾推动着物质从无机物到有机物到多分子体系的转化,推动着物质从多分子体系到原始生命的演化,推动着物质从原始生命到动植物到人类的进化。“万物如此,皆因其本。”惯性维护平衡与作用造成变化这一矛盾是其他所有的有意义事物的存在条件,是一切意义的来源,人类活动与它发生着关联,并产生着价值。
绝对运动:
运动的绝对性与静止的相对性是物质运动的两个属性,其关系是: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静止是指事物的相对位置和未发生质变)。在这一意义上说,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相对静止有两种基本情形:一是机械运动中特定物体之间没有发生位置移动;二是事物处于量变阶段,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静止是相对的,但并非单纯消极保守的,它也有积极的意义。
相对静止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相对静止是人们认识和利用事物的前提;相对静止是理解和衡量运动的尺度。静止是运动的结果和未来运动的出发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