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1、多数人的民主,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与资本主义民主最大区别在于人民当家作主。
2、真实的民主,公开承认民主的阶级性,强调统治阶级的民主同时就是对于被统治阶级的专政,民主与专政不可分割。
3、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经济基础,消除了金钱政治的弊端,真实的民主,是民主本质与形式的内在统一。
扩展资料:
对全体人民负责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具体内容是:
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广大人民群众有权管理国家事务,有权对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各级干部实行监督。
2)体现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辩证统一。
3)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各族人民都平等地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并享有法律的、物质的保证。
4)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人民既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遵守社会主义的纪律和法制。
5)是绝大多数人的民主,同少数人压迫多数人的资产阶级民主有本质区别,同无政府主义也有本质区别。
6)要求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有相应分工,但都是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相互协调工作,不同于资产阶级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
7)是群众自我教育的重要方法。
8)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建立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既享受发展带来的物质成果,又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三是坚持民主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即民主内容的真实性与民主形式的多样性的统一 )
四是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