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质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
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是的。11是奇数,是质数。12是偶数,是合数。11和12这两个数只有公因数1,所以11和12是互质数。11是奇数,12是偶数,因此11和12一个是奇数,一个是偶数。
这是小学数学关于质数和合数进行区分的问题。质数是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而合数是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有其它因数。故此,11是质数,133 91 143 54 32 等都是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