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裹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第1张

裹脚从南唐李煜开始的,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但是金制的莲花太小,李煜的小妾就用白绸将脚裹起来,导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的时候就显得婀娜多姿,所以最开始裹脚只是舞蹈的一种装束。

但是后来裹脚慢慢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但是这个时期裹脚也仅仅是上层社会,而且只是缠成细长的,跳舞用。到了南宋末期,这个病态的时代才开始发展,明代是定型时期,基本上,明代的裹脚和现在发现的三寸金莲差不多,所以要说裹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还是从宋代开始的。

那么裹脚为什么会流行呢?大概有两个原因,首先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另外就是文化人的欣赏和赞美。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裹脚的陋俗能从宋朝一直延续到民国初期,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宋朝以降,极端的儒家思想,也就是将禁锢人性的礼发挥到极至的程朱理学一直在社会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社会这种宏观的思想的代代传承具体到微观是由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所实现的,程朱理学的延续不衰说到底是一代代的一个个有灵性的人所作出的选择的综合的结果,这是一个多么大人为的悲剧。

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国内外交流的频繁,西方的文明之风在国内逐渐刮大,知识分子率先觉醒,并开始积极宣传西方的各种流派的思想,反思我们的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病,这种思考逐渐蔓延到整个社会。

在这种多元的文化氛围熏陶之下,当时的社会思想非常活跃,人们开始真正的理性的去审视自己的那些为礼教所束缚的非理性的风俗习惯,所以,水到渠成的,男人的长辫子给剪了,女人放足了。

但是,中国女人的千年裹足的疼痛与屈辱实在是不能这样轻轻的一笔就从我们的历史中勾去,只有对历史的深刻反思才能让我们克服蒙昧。

汉族女性裹脚,最早出现于南唐的宫廷。宋朝也有,但是局限于某些士大夫家庭和青楼,裹脚程度也与后世不可同日而语,并没有像清朝那样自幼就把脚骨头弄残。宋朝的劳动妇女是不裹脚的。电视剧射雕英雄传里面,江湖女子穆念慈竟然是小脚,金莲靴子还被杨康取走。呵呵,看来金庸老先生对三寸金莲情有独钟 ,恋足癖?好,接着往下说。

宋朝被蒙古灭掉后,汉人沦为最低贱的奴隶。绝望中,汉人把小脚当作民族文化特征坚持并扩大了。但是仍然不普及,蒙古人也不怎么关注这个。蒙古统治对汉族精神,民族性格的扭曲,是无形的,深刻的。所谓崖山之后无华夏,说的是汉人精神世界的沉沦,汉族文明精华的毁灭。明朝汉族只能靠粗鄙的草根阶层来光复了,朱元璋的弱点很明显。举例说,文天祥见忽必烈,坚持只作揖,不下跪。因为按照汉族礼节,平时大臣见皇帝,就是作揖。只是在特别重要的场合,比如祭祖,登基之类,才跪。其实宋朝大臣比起周汉隋唐已经降低了,要站着跟皇帝说话,而前代是坐着说话。蛮族的农奴制的伤害,今人往往估计不足。至于清朝,则是随时随地,三跪九磕头,主子圣明,奴才该死之类,丢人丢到俄罗斯。康熙特使见俄罗斯小官也跪,因为俄罗斯官员是康熙的客人,而康熙特使自己只是康熙的奴才。华夏礼教文化,就这样别满清代表了。

明朝小脚也不普及,金瓶梅里的小脚其实是有钱人的醉生梦死和腐朽的癖好。一个例子,明朝皇帝选妃子,也是要求把裹小脚的排除在外,因为小脚不是良家妇女的特征。

清朝刚开始是禁止裹脚,目的是制造满汉同类的假象。但是,投向满清的官僚士大夫上层,拥有的裹脚女人多,如果禁止裹脚过于严厉,则不利于联合官僚阶层。至于剃发,则是下层民众反抗激烈。其实,禁止裹脚,肯定比剃发要容易,但是呢,满清的选择是,禁止裹脚说说罢了,而剃发则用死力推行,不惜以上千万汉人的生命为代价,打断汉族的脊梁。更何况,后来满清发现,裹脚有利于削弱汉族的反抗能力,也就听之任之了。上层人士的审美习俗,对下层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加上满清政府的纵容,裹脚在清朝完全普及,包括每一个劳动妇女,从小就把脚搞残废。八旗妇女其实是很鄙视汉族的裹脚的,《红楼梦》里就是动不动骂人“小蹄子”。

裹脚,是一种绝对的陋习,是毛主席真正消灭了小脚,应该感谢毛主席对解放妇女的伟大贡献。要说陋习,非汉族独有。欧洲的束腰陋习,危害不逊于裹脚。从小就束腰,直至弄得像个细腰蜂,观之令人恐惧且恶心。把肾脏子宫都搞坏了。恐怕某些精英不敢说欧洲人劣等吧。东南亚某国的长颈女,非洲的唇环,女性割礼,都是陋习。韩国妇女要把乳房耷拉到外面,老照片里都可以看到,正宗的韩服是要耷拉乳房的,也算陋习吧。有些清国遗民还考证出,努尔哈赤是高鼻梁,蓝眼睛—哎,幸好现在是白人称霸世界,如果是黑人称霸世界,又该考证成什么样子?总之,反思民族的陋习,根除它,都是应该的。但是如果因此而谩骂自己民族,动不动就说什么劣根性,把祖先拉出来鞭尸,就是自卑狂兼自虐狂了。

----------裹脚的彻底普及,就是在清代。不管是裹脚的规模,还是裹脚畸形的程度,“我大清”可谓是前无古人,“功”高盖世。

晚清“新政”,还强调“服饰发型不可更改”等等共四项坚持。大清集中了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

裹脚从宋朝五代末期开始,新中国成立后结束。裹脚也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裹脚的来历:裹脚也叫缠足,五代末开始盛行。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缅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

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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