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算定律:
从一个数量中减去另一个数量的运算叫做 减法。
减法结合律:
一个数连续减去两个数,可以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相减。如a-b-c=a-(b+c)
拓展资料
减法的性质: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a-b=a+(-b)
减去一个数再加上一个数,等于减去这两个数的 差。a-b+c=a+(c-b)
1、在无括号的加减混合或连减的算式中,改变运算顺序,结果不变。
2、一个数加上两个数的差,等于这个数加上差里的被减数,再减去差里的减数,简称数加差的性质。
3、一个数减去两个数的和,等于这个数依次减去和里的各个加数,简称数减和的性质。
4、一个数减去两个数的差,等于这个数减去差里的被减数,再加上差里的减数,简称数减差的性质。
5、若干个数的和减去若干个数的和,可以从第一个和中的各个加数,分别减去第二个和中不大于它的一个加数,然后把所得的差加起来,简称和减和的性质。这个性质,是减法法则的依据。
减法的运算定律:减法结合侓:一个数连续减去两个数,可以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相
减,公式:a-b-c=a-(b+c)
例:12-1-3=12-(1+3)
一、减法的意义:从一个数量中减去另一个数量的运算叫做减法。
二、减法的性质:
1、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a-b=a+(-b)
2、减去一个数再加上一个数,等于减去这两个数的差。a-b+c=a-(b-c)
扩展资料一、加法的运算定律
1、加法交换律
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a+b=b+a
2、加法结合律
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a+b)+c=a+(b+c)
二、乘法的运算定律
1、乘法交换律
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ab=ba
2、乘法结合律
三个数相乘,可以先乘前两个数,或者先乘后两个数,积不变。 (ab)c=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