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场所是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资料扩展
小档口:建筑面积在300m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场所。
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24m,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m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
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m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场所。
“三小场所”:
1、小档口:建筑面积在300㎡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场所。
2、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24m,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
3、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场所。
拓展资料:
这些场所建筑设计不规范。经营、储存与住宿场所无防火分隔,防火间距不够,建筑及装修材料耐火等级低,疏散楼梯数量及形式不符合要求,房间窗户安装有防盗铁窗,人员疏散难度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这些场所组织和制度不健全。“三合一”建筑的集中区域产权、经营权为多人拥有,又无正规的物业管理,相应的管理规定和界定范围不严格,责任划分不到位,给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增加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