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ac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简称。
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中国民航局或民航局,英文缩写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
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担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2008年3月,由国务院直属机构改制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同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职责:
1、提出民航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关的专项规划建议,按规定拟订民航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政策和标准,推进民航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承担民航飞行安全和地面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民用航空器运营人、航空人员训练机构、民用航空产品及维修单位的审定和监督检查。
3、负责危险品航空运输监管、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和运行评审工作,负责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民航航空人员资格和民用航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工作。编制民航空域规划,负责民航航路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航通信导航监视、航行情报、航空气象的监督管理。
caac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缩写。
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中国民航局或民航局,英文缩写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担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
相关信息:
2017年9月1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标司副司长朱涛表示。民航局已经修改了相关规定,并制定相应评估方式,允许航空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在航班上使用特定型号的电子设备。
2017年10月13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与东盟各国飞机事故调查部门在第23届东盟交通部长会议及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对话伙伴国相关会议期间,签署了一份关于飞机事故调查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caac全称是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ivil Aviation of China,中文翻译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担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
中国民用航空局结构
中国民用航空局设有空管、计划、适航、运输管理、飞行标准、基本建设、机场管理、国际合作、科技教育等18个司局;在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和西南设6个地区管理局,处理地区业务。此外,在全国设有3所高等学校和2个研究所。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