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17时许,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昌中队民警在洪丰施工路段执勤时,一辆无牌三轮汽车从老宏蔚家具厂附近窜出路面,扰乱了正常的通行秩序,民警要求该三轮汽车驾驶人将车暂时停在小路并出示驾驶证,该驾驶人语气蛮横,声称没有驾驶证,民警要求驾驶人将车辆熄火并告知其没有驾驶证不能驾车上路。该驾驶人不顾现场执勤民警的指令驾车强行冲关,冲上主干道逃离现场。
执勤民警迅速将此事上报,交警大队长雷东升立即指派秩序中队负责查缉冲关驾驶人和车辆,要求务必侦破此案,严厉打击此类不服从警察指令,威胁执勤警务人员安全的违法行为。
拒绝检查还冲关,结果被罚被拘留
秩序中队接大队指令后,迅速组织力量对该车辆进行摸排,通过一系列侦察措施,锁定了该车辆的活动范围。8月2日上午,经过多方查找,最终在水果市场将该车辆和驾驶人查获,并移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置。
拒绝检查还冲关,结果被罚被拘留
经查, 8月1日17时许,刘成某(男,41岁,洪桥街道人)持C1驾驶证驾驶湘D6209x三轮汽车(未挂牌)从老宏蔚家具厂出发准备到县城拉材料,在322国道洪丰路段被交警盘查时拒不配合检查,直接冲卡往白地市方向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刘成某因拒不配合交警检查,强行冲卡,构成阻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十天;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于刘成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罚款两百元的处罚。
拒绝检查还冲关,结果被罚被拘留
交警提示:
采用各种行为不配合、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当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冲关就是过了正常的进港时间,比如船期头两天是装柜和进港时间,第二天是报关时间,如果赶生产或货物来不及,要在报关时间装柜并进港,就是冲关,这个很紧张,如果超过了时间,货代那边关系不硬,可能要产生冲关费,具体的金额不定,看货代那边的,大概几百左右,但是如果是经常合作的货代,他们可能会帮忙,冲关会很顺利,也没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