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自永乐初建都北京(今北京市)后,又称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简称北直,相当今北京、天津两市、河北省大部和河南、山东的小部地区;直隶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简称南直,相当今江苏、安徽两省。清初以南直隶为江南省,北直隶为直隶省,辖境依旧。雍正、乾隆以后逐渐在今河北省承德地区、张家口地区北部,内蒙古西拉木伦河以南,辽宁大凌河上中游、西河上游以北和内蒙古奈曼、库伦二旗等原蒙旗部分设置州县,划属直隶,辖境日扩。1914年割长城以北改属热河、察哈尔两特别区城。1928年,改省名为河北。
直隶省是保定。明朝时称北直隶,清顺治二年改称直隶,康熙八年称直隶省。1928年6月20日,经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决定,将直隶省改名为河北省,简称冀,旧京兆区20县并入河北省,北京改名北平,北平、天津划归河北省,北平为河北省省会。
直隶省是保定。明朝时称北直隶,清顺治二年改称直隶,康熙八年称直隶省。1928年6月20日,经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决定,将直隶省改名为河北省,简称冀,旧京兆区20县并入河北省,北京改名北平,北平、天津划归河北省,北平为河北省省会。
河北省直隶,中国旧省名,大约就是现在的北京、天津两市,河北省大部和河南、山东的小部地区。雍正、乾隆以后,逐渐在今河北省承德市、张家口市北部、内蒙古自治区西拉木伦河以南、辽宁省大凌河上、中游,西河上游以北和内蒙古自治区奈曼、库伦二旗等原蒙旗部分设置州、县,划归直隶省,辖境逐渐扩大。1914年划长城以北改属热河、察哈尔两个特别区域。
宋制,地方行政机构以州令用劲,其直属京师者称直隶。元不属诸路及宣慰司或行省的府县,亦称直隶。明、清不属府而直属布政司的州称直隶州。
顺治十五年(1658)为直隶建省之始,大名府(今邯郸市大名县)为直隶省第一个省会。顺治十七年(1660)直隶巡抚移驻真定,真定成为直隶省的第二个省会。清康熙八年(1669年),直隶巡抚移驻保定,保定为直隶省省会,至清朝灭亡(1911)直隶总督驻此,为河北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