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姐(大姨姐)。
丈夫对妻子的姐姐,口头当面称为“姐姐”,是随着妻子而称呼的。对人或书面称呼则称为“大姨子”、“大姨姐”。
丈夫对妻子的妹妹,口头当面称为“妹妹”,是随着妻子而称呼的。对人或书面称呼则称为“小姨子”、“小姨妹”。
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中国古人在亲属称谓上尤为讲究
姻亲
公公:丈夫的父亲,又称家翁,也直称爸爸,有些地区称「老爷」,闽南语称「大官」,读音为ta-koaⁿ。
婆婆:丈夫的母亲,又称家姑、家婆,也直称妈妈,闽南语称「大家」,读音为ta-ke,广东称「奶奶」。
岳父:丈人,亦有地区称丈母达,妻子的父亲,口语也直称爸爸,粤语称「外父」。
岳母:丈母娘,妻子的母亲,口语也直称妈妈,粤语称「外母」。
儿媳:亦有称儿媳妇,对儿子的妻子的称呼,又称媳妇、新妇(粤语白读为pou5,音「抱」)。
女婿:对女儿的丈夫的称呼。
嫂/嫂嫂/嫂子:对兄长妻子的称呼。
弟媳、弟妹、弟妇:对弟弟妻子的称呼。
姐夫:对姐姐丈夫的称呼。
1、老婆的姐姐称呼是:姐姐、大姨姐、大姨子。
2、大姨子,地方方言。北方好多地方管妻子的姐姐叫大姨子或一般尊称为姐姐。南方的个别地方称妻子的姐姐为大姨子。
3、管妻子的姐姐叫大姨子,因为孩子管她叫大姨。这是方言形成的一种特色。跟大姨子相对应的称谓是妹夫,传统中这种关系是非常严肃的,不可以开玩笑,必须得相互尊重,不可有轻蔑、滑稽的言行举止,当今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