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19 政策法规
1.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市建成区(不含尚洁区)常住户口,未拥有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房,人均月收入达到规定标准。
2.外地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以下条件:持有郑州市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人均月收入达到规定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单身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配偶除外),共同申请人应与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户籍在城中村的申请人,按照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不享受任何拆迁安置补偿。已享受政策性住房(房改、保障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再纳入公租房保障。